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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能把你拍得够酷够帅!” 我瞥了那沉沉酣睡的巨人一眼,惴惴不安的道:“卢克,你确定……他不会醒吗?” “放心吧,主公。”卢克从行囊中衔出一个水晶球。 于是我战战兢兢,爬到巨人的脑袋附近,一只脚颤栗不住的,“踩”上那巨人的头顶,脸上,则非常艰难的挤出一个笑容,并对卢克作出一个胜利的造型。 卢克大声呼好,他念动咒语,开始给我摄入“打败巨人”的现场实录。 开始我还紧张万分,可可更躲到老远老远,可拍得半晌之后,我们发现脚下的这个怪物睡得可不是一般般的死,于是大家放松起来,大笑大叫,直拍了好几段“王子击败巨人后,脚踏在失败者身上”的影像。 “小扎扎!我也要拍!我也要拍!”可可振翅飞过来,于是卢克继续摄录,为站在巨人头上的我和可可,又拍了一段。 末了,三人心满意足,便要离去。 这时可可也许是累了的缘故,却见她手掩小嘴,“啊啊啊啊……”的一声,便爽爽得打了一个很长的呵欠。 “可可,你……你……”我大吃一惊,突然间,竟想起了酒保告诉我的第二个秘密。 “不……不会是真的吧!”我颤巍巍的回过头,却发现,巨人缓缓睁开的双眼,已然恶狠狠的瞪在自己身上。 “混蛋!你们这几个小崽子,竟敢吵醒老子午睡?”一个雷鸣般的怒吼震耳欲聋。紧接着,便有一个小山般的身体,屹立在我们面前。 一时间,一人一马一妖精,俱是目瞪口呆。大敌当前,三个混蛋被吓得筋酥腿软,竟然是连动都不敢动。 “可恶!可恶!你们不仅吵醒老子好梦,还敢偷取老子宝贵的生命泉水,你们……你们真是狗胆包天!罪该万死!罪该万死!”巨人瞥见我手持银壶,显然是来偷水的,于是他益发恼怒,重重的一蹬脚,好家伙,山摇地动啊。 可可吓得大哭起来,卢克则是双眼发白,竟晕死过去,他奶奶的!他好歹是一只神兽也,此刻遇上一个巨人就被吓晕过去,他妈的,真是一点前途都没有。 我此刻也被吓得快尿裤子,于是放下银壶双膝跪地,求饶道:“巨人先生,非常抱歉我吵醒了您的美梦,这个……这个生命泉水,我也还给您,请您……请您放我一条生路。” 巨人双手叉腰,冷笑道:“哼哼,就你这个小不点,我只要动一动小尾指,就能把你象蚂蚁一样捏死!” “对!对!”我跪在地上,谄媚的说道:“巨人先生,你力大无穷,威武盖世,象我这样的小不点,实在不值得您费心来……来捏死的。” “哈哈哈哈,你知道就好,不过,你吵醒了我的美梦,哼哼,这么大的罪,我是一定要捏死你的。”巨人得意至极,他瞥了眼前的银发少年一眼,暗忖自己身强力壮,所向无敌,已有很多年没有什么勇者啊、法师啊找自己挑衅了。 唉,这些年来,自己好空虚、好寂寞,好无聊啊! 巨人又想,也有很多年,没人能够见识到自己威武无敌的气概了,因此,他觉得只是把眼前的少年象蚂蚁一样捏死,实在是太不过瘾了。于是,他决定在少年面前卖弄一番自己的本事,让他知道自己是何等伟大、何等强壮、何等的不可战胜,好让这个少年陷入绝望的地狱。然后,自己再把他慢慢虐死,那样岂非更有意思? 巨人道:“哈哈哈哈,小不点,你说我力大无穷,嘿嘿嘿,你是从哪里听来的。” 我说道:“很多人都这么说,大家都说你是无敌的英雄,是世界上力气最大的人。” 巨人大喜,道:“算你小子识货,嘿嘿,好吧!我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做巨人的力量!”说着,他抱起巨大的山头,用力一拧,竟拧下一个直径三四十英尺的巨石,然后他沉腰曲腿,接下来大喊一声,将那巨石向远处重重抛出。 霎时间,只见那巨石高高飞出,如陨石一般,竟飞出不知多远,随后巨石落入地面,发出一声山崩海啸般的巨响,激起万丈土灰。 如此恐怖的情景,直将我和可可吓得魂不附体。 瞥见我和可可的恐惧表情,巨人觉得舒爽极了、受用极了,暗忖已有好多年没有人见识到自己的伟大了。 我说道:“尊敬的巨人先生,您真是力大盖世,小人实在佩服啊。” 巨人冷笑道:“你是在拍我马屁么?哼哼,你拍我马屁也没用!你竟敢偷我的财宝,我……我是绝不会饶你性命的。” 我心中惊惧,然则瞥见这巨人好出风头、嗜爱炫耀,其时夕阳西下,红色的阳光看入自己眼里,显得格外现眼。转瞬间我灵机一动,便有了对策。 当下站起身子,道:“巨人先生,你力大无穷,英明神武。按理说,小人能死在你手里,实在是莫大的荣幸。” 巨人道:“嘿嘿,你知道就好。” “只是,小人死在您的手里,其实……还是有那么一点点遗憾……”我长叹一声。 巨人怒道:“你有什么遗憾?” “小人自小便立有誓言,就是将来即便死了,也要死在世上跑得最快的人手里……” “跑得最快?”巨人一愣,随即哈哈大笑,对我说道:“今天算你是碰对人了,哼哼,要知道老子不仅力大无穷,而且奔跑起来的速度,也是当世第一。” 我故作惊诧,道:“什么?你奔跑的速度,也是当世第一?” 巨人大笑点头。 我摇头:“我不信!” 巨人怒极,道:“什么,你竟敢不信?你奶奶的,我只要动一动小尾指,就能把你象蚂蚁一样捏死!” 我哈哈 大笑,道:“巨人先生,你力气很大,这点我是佩服的,可要说跑得快,嘿嘿,你未必还快得过我呢!” 巨人一愣,大笑道:“臭小子,看你那细胳膊细腿的还敢说跑得比我快?” “怎么,你不相信么?”我得意道:“那好,咱们这就比试比试,如何?” 巨人道:“呸!就你这小不点,也敢跟我比试,我……” 他话未说完,却被我打断道:“你只要动一动小尾指,就能把我象蚂蚁一样捏死!” 巨人道:“你知道就好。” 我说道:“唉,你要是不敢比试,害怕输了给我,咱们……就不要比吧。” “怎能不比?哼哼,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本大爷的厉害,喂!对了!小不点,你说咱们怎么个比法!” 我说道:“巨人先生,你看见那红色的夕阳了么?嘿嘿嘿嘿,咱们就以那里为终点,谁先到达那里的,谁就算赢。” 巨人看了看夕阳,有点迟疑。 我冷笑道:“怎么?不敢比么,现在认输,还来得及。” 巨人怒道:“谁说我不敢比?好!咱们这就开始吧!” 于是,二人并排在一条起跑线上,可可喊道:“预备,开始!”接着,只听“咚,咚……”的巨大脚步声响,那巨人张开他那超长的大胯,他一路飞奔,已跑下山去。 我在后面大喊:“等等我啊!巨人先生,我马上就要追上你了!嘿嘿嘿嘿,即使输了给你,我也不会被你拉下很远的!” 巨人一听这话,心里暗想道:不行!老子不能懈怠,哼哼,我一定要继续加速,嘿嘿,等到到达终点的时候,我一定要拉下那小崽子一万公里。嘿嘿嘿嘿,那个愚蠢的小东西,他很快就会知道,人类向一个巨人挑战是多么愚蠢的事情! 于是,巨人越想越高兴,越高兴就越卖力,只见他迈着近一百英尺宽的巨大步伐,很快跑到了山脚,然后,他继续前进,向着火红的落日,继续前进…… 我和可可站在山顶上,愣愣的看着那个巨大的背影,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奔驰着,只见此刻的巨人,他奔驰得是那么潇洒、那么自信,那一步步铿锵有力的步伐,真是让人感动啊。 “小扎扎……” “嗯?” “他跑得……真的是比你快也!” “……” 身体里的炽热渐渐褪去,凤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两天后的事情。 “小姐,你终于醒了,”尤茜站在床前,笑道:“看来这次的清心散,真的是非常有效呢。” 凤微微一愣。 尤茜道:“小姐啊,有人可是为你历经千辛万苦,还险些被巨人吃掉,这才取回生命泉水,配成这清心散哦?” 凤好奇的看着尤茜,直到后者坐到她身边,帮她细心的梳理着那略有点乱的品红色秀发。 “小姐,你病了的这两天,拉姆扎殿下他……真的是很担心呢。” “他来过?” “嗯……每天都来的……” “……”凤抬起头来,环顾四周,却没有发现自己希望看见的人。 于是,凤突然感到有点失落,她垂下臻首,愣愣看着自己的合拢的双手,突然,她瞥见自己雪藕一般的手腕上,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枚红玉镯子,那镯子色泽柔润,内藏有几缕雪花状的纹理,一看而知不是凡品。 凤好奇的把玩着那枚玉镯,不知何时,她的嘴角竟泛起了一丝甜甜的笑意,而如此的笑意,似乎本该被封印了多年…… 第65章、酒醉 时间又过去一月,近日来凤jiejie身子有恙,我心下牵挂,却不敢打扰,于是闷躁之下苦练剑术,闲时,便去酒馆喝酒。 说来也自奇怪,每次去那酒馆,都有那日相遇之老丐,死皮赖脸缠着老子讨酒喝。 妈的!也亏得老子心地善良,兼且最近心情郁闷,着实需要一酒友共饮,以求解闷,于是一月下来,我与那老丐醉生梦死,竟生出惺惺相惜之意。 其实近一年以来,我心里牵挂羁绊,那挥之不去、避之不开的一层阴影,始终埋藏在自己内心深处。 也不知是何缘故,自从遇上凤jiejie之后,我已然变了,再难找回昔日狂放洒脱、无忧无虑的yin贼心态,只觉得处处受制,事事兢兢战战,生怕作出一件出格的事情,毁损了凤jiejie的清誉,更怕惹恼了这位自己心目中的女神,害她从此不再理我,那岂非大大的糟糕。 唉,回想当年,我搞薇薇安,jian阿蒂娜依,弄凯瑟琳,纵身花丛之中,只有我负卿卿,从未有卿卿负我,那是何等的潇洒,何等的肆无忌惮,何等的豪爽啊? 可是此刻,上天偏偏从中作梗,却让我遇上这样一个女人,而且,她是那么美,那么端庄,那么的完美无缺,唉,如此一个女人,又怎能不让我魂牵梦引? 而更为要命的,凤jiejie与我之间,确有天壤之隔。 凤jiejie是大陆闻名的才女,天文地理,魔法军政,无所不通,无所不晓,而我呢,我除了比较了解自己胯下那根大roubang之外,其他所有学问,全部狗屁不通。 凤jiejie年少有为,她十二岁当上阿尔维斯的宰相,并在阿尔维斯推行改革,剔除弊端,作了无数利国利民之事,在民间极有口碑,是一种超越女神的存在;而我呢,如果换个角度想,我也算是“年少有为”啊!早在十二岁之前,毁在我魔枪之下的美貌少女,便已超过两百之数。而且,我还在撒发尼皇都,与一些纨绔子弟成立“太子党”,每日里周游妓院青楼,寻求抽插之理,探索jianyin之道,因此,就我拉姆扎。斯布雷而言,在撒发尼国内也是极有口碑的。在那里,人们 尊敬的称我为“yin邪王子”,“该遭天遣的小混蛋”。 近来,民间更广有流传,凤体内留有桑普皇家的血,由于当今阿尔维斯国王鲁菲斯。桑普无后,因此未来阿尔维斯的皇位,很可能会由凤来继承。那么,凤jiejie很有可能会成为阿尔维斯的女王,万人之上的至尊;而与她相比,我在此方面的境况,更是令人难堪。 与富饶美丽、幅员广阔的阿尔维斯相比,撒发尼位于极北苦寒之地,芝麻大的地方,还土地贫瘠,匪寇成群,唉!我老妈虽是撒发尼女王,可我将来要想登上王位,还得我那远房得堂舅点头,他拥有大片的领地和精良的军队,对我的王位是极大的威胁。此外,撒发尼东部的兽人自治领“伦巴”,也绝对是我未来登基之路的极大障碍,说实话,撒发尼立国两百年来,身体强壮生性好斗的高地兽人们,便从未真正的臣服过我们斯布雷家的统治。 如果提到外表,似乎是唯一一条能拉近她和我距离的因素。凤jiejie的容貌,自然是天仙国色,美绝人寰,而且,如果将她倾慕者们排成队,估计队列的长度,足足能从中都,一直排到极北的天原漠野末端;而我呢,虽然继承了父母的一些优秀传统,使得我表面上总算长得人模狗样,衣冠禽兽,可是,由于我臭名在外,因此大多数时候,只要有我出现的场合,美女们都是惊惶失措,唯恐避之不及。 细想一下,我与凤jiejie的差距之大,大得让人绝望。 如果按我以前作风,遇上美女,必是先jian其身,后jian其心,然后身心俱jian,最后心满意足,遑论责任义务,然而此刻,若将这种想法用在凤jiejie身上,哪怕只想上那么短短片刻。天哪,我都会感到地狱般的痛苦,对凤jiejie的那种想法,是一种极大的亵渎,更是一种梦魇般的罪恶。因此这样的想法,我想都不敢想,更别提去做。那么,接下来,我要用怎样的态度去面对她呢? 唉,真是困惑啊! 此刻我对她,已近乎是一种执念,一种又爱又怕的执念。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她,想着她绝美的容颜,想着她雍容的风度,想着她红宝石般明亮的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