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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枚鸡血石质地极好,也值百来两银子。此时他无比庆幸自己当时的英明决断。杜锦宁既成了长公主,那这么三四岁的小孩儿可是有爵位在身的。跟他这平头老百姓比,身份地位可要尊贵得多。见面礼给得薄了,他可没面子。齐自蹊道了谢,接过了鸡血石,拿在手里端详。看样子,他还是挺喜欢这块红艳透亮的漂亮石头的。“多谢章叔父。”也不用人提醒,他就向章鸿文行礼道谢。章鸿文便夸他:“小郡王被教导得真是极好。”杜锦宁头疼地摆手:“你快别夸他了,这还不定惹了什么事呢。”杜锦宁却看向了跟着齐自蹊进门的小厮,问道:“说罢,蹊哥儿又闯什么祸了?”小厮还没说话,齐自蹊的注意力就从鸡血石上转移开了,转过头来问道:“娘,您是怎么知道的?”“娘怎么知道?”杜锦宁板着脸瞪他,“你每次闯了祸,都是这样冲过来要娘抱抱。”齐自蹊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蹭过来扑进杜锦宁怀里,惹得齐慕远又紧张了一回。小厮这才道:“小郡王跑到得月楼上,往下面扔石头,砸到了一个丫鬟的头。”杜锦宁的心一紧,问道:“那丫鬟怎么样?伤得严不严重?”齐自蹊也知道自己闯了祸,低着头眨巴着眼睛,两只小胖手用力地拧着,不敢看杜锦宁。这孩子小小年纪,就是个人jingzi。别的小孩子闯了祸,生怕大人责骂,只恨不得躲得越远越好。可齐自蹊也不知怎么就觉得,如果他躲了,杜锦宁和齐慕远肯定会更生气。倒不如到爹娘面前来,做出认罪的姿态,爹娘责怪几句也就罢了。所以别人是躲,他却会主动上门卖萌。这种事情多了,杜锦宁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不是又闯祸了。“还好,因为石头比较小,只是起了个包,没有流血。”小厮道。杜锦宁就瞪向了齐自蹊。也不知怎么的,杜锦宁和齐慕远两人在一起,因为齐慕远比较高冷,总是板着一张脸,而杜锦宁为人和蔼可亲,所以别人都是怕齐慕远多一点。偏齐自蹊小人精儿却觉得娘生起气来,连爹都怕,所以他更怕杜锦宁生气。见杜锦宁瞪自己,他对着小胖手,低头认错:“娘我错了,我再也不往搂下扔石头了。”要是别人,准觉得是小孩子调皮捣蛋,要吃一顿竹鞭炒rou方可改正。杜锦宁却是来自后世,她虽没做过母亲,却也知道孩子犯了错,要跟他讲道理,而不是一味的打骂。她板着一张脸,首先问道:“你砸伤了丫鬟jiejie,有没有给她叫太医?有没有跟她认错?”“叫了太医了,太医伯伯说不打紧。”齐自蹊胖胖的小脸皱了起来,“我也跟芍儿jiejie认错了,芍儿jiejie说没关系。”“是。”小厮也知道杜锦宁对齐自蹊的要求,赶紧道,“见着砸伤了人,小郡王第一时间就派人去请了太医,太医看过后发现没大碍,小郡王也跟芍儿姑娘认了错,这才来找公主您的。”齐自蹊用力地点了点头,抬起眼偷偷地看杜锦宁。杜锦宁却依然板着脸:“那你跟我说,为什么要在楼上扔石头?”齐自蹊见第一个关过了,很明显地松了一口气。杜锦宁和齐慕远的容貌就十分出众,接了父母容貌长处的齐自蹊更是个漂亮的孩子,粉雕玉琢,又胖乎乎地十分可爱,他做这么一个动作,就连初次见面的章鸿文都要被他给萌化了:哎呀,这孩子简直太可爱了。就见他一改刚才认错的低头垂脑的姿态,抬起头来,直视着杜锦宁,奶声奶气地道:“娘您书上写着,两个一个重一个轻的铁球球,从高空往下扔,也会同时落地,我就想看看是不是真的。”他低下头,有些沮丧:“我没找到两个铁球球,就找了两块石头往下扔。”一旁看热闹的章鸿文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这是书上写的内容,去年府试还考了这一题。章鸿文记得学到这里的时候,他跟同窗也兴致勃勃地试验过一回。只他没想到,这么小点孩子,竟然也会想着做这样一个试验。他忍不住问道:“小郡王多大了?”杜锦宁就跟齐自蹊道:“章叔父问你话呢。”齐自蹊连忙转过身,对着章鸿文行了一礼:“回章叔父的话,蹊儿快满四岁了。”“什么?四岁还没到?”章鸿文越发吃惊。齐慕远的身高一米八五,杜锦宁也差不多一米七,所以齐自蹊比其他同龄孩子要高一些,章鸿文还以为他有五岁了。没想到竟然只有三岁多。三岁多的孩子,竟然想要做物理试验?章鸿文觉得世界有点玄幻。他又问:“你刚才说,你是在书上看到这个,所以才想自己试一试的。你认识字?”齐自蹊点了点头:“半年前,我娘让我每天认二十个字。不过蹊儿聪明,一天认五十个也没问题,于是一下子就认识了很多字。蹊儿现在不用别人念书了,可以自己看了。”说着,他有些得意洋洋。不过想到娘亲的告诫,他赶紧把这份得意收了回去,不过两只黑葡萄一样的大眼睛还是期盼的望着章鸿文。他那表情太生动,章鸿文饶是不熟悉这孩子,也看明白了他的意思,赶紧夸道:“哎呀,小郡王真是聪明。我还没见过像你这么聪明的孩子。”齐自蹊顿时就高兴了,道:“章叔父,您可以叫我蹊儿,或是蹊哥儿的。”章鸿文看了杜锦宁一眼,见她含笑望着这边,低下头又对上齐自蹊那双纯澈的眼眸,他赶紧点头道:“好,蹊哥儿。”齐自蹊的小胖脸上展开了一个笑容。“那你怎么看书呢?”章鸿文又好奇地问道。对齐自蹊的聪明,他倒是不吃惊。杜锦宁和齐慕远都是妖孽,过目不忘,所以齐自蹊认字快也没甚希奇。☆、第八百六十四章工业革命的伊始他只是觉得齐自蹊的爱好奇怪。这么丁点小朋友,不都是喜欢故事书的吗?那种书,深奥难懂,便是像他们这种读了十几年的士子都要头痛,三岁多的小朋友怎么会以这种书感兴趣?“因为那本书是我还在娘的肚子里的时候,我跟我娘两人一起写的,所以我很喜欢那本书。”齐自蹊十分得意地道,“除了这本,还有也是。”原因自然不仅如此。而是他觉得上面写的东西十分有意思。比如两个球球同时落地,或是不同液体倒在一起可以变颜色,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他很想知道到底是为什么会这样。爹和娘说,那两本书讲的就是这其中的道理,所以那两本书如今比故事书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