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贩罪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03

分卷阅读403

    对其皮肤的伤害就和一阵小风吹过去差不多。他们跳进岩浆洗澡都行,根本不在乎那种流于表面的攻击。

不过神钥的这一拳,确实起了作用。这些生物的身体虽然强到难以置信,但他们的能量形式和人类是不同的,单纯的冲击力和能量贯穿后的伤害并进,无疑会产生伤害。

三眼巨人不由得向后退了一步,不过他立刻重新站稳身形,一边单手将暗水抛向正上方,一边低头看向了神钥。

“人类……竟也能有这样的力量,但凭这种实力,妄图战胜吾辈,实乃天方夜谭。”他额头上的第三只眼睛睁开了,一道金光罩下,覆在了神钥身上。

神钥躲闪不及,被笼入光中,金光化为一座塔形的光牢,将神钥封住,随后原地自转,向上升起,竟这样钻破虚空,进入了一道时空的缝隙中。

与此同时,被掷向高空的暗水也在此刻落下,由于他无法飞行,只能将双臂化为了翼状,欲借此减小下坠的冲击和速度。

不过暗水终究未能落地,巨人用脚跟一点,舞起三尖两刃戟,迎空伸臂一挑,便将暗水的整个身体穿刺在了戟尖上。对巨人来说,这并不是什么费力的事,那情景就像关公用大刀的刀尖凌空捅死了一只蝙蝠。

“一分钟,差不多吧。”三眼巨人自言自语般道了一句,随后就欲转身去追那传述者。

第二十一章神钥

七岁的某一天,我曾被人关进了一个装动物的笼子里。那天的记忆有些模糊,我不知道我的父母在哪儿,也许就是他们把我锁进去的,也许是某些喜欢看变态表演的阔佬干的,也有可能是某个比我大一些的孩子在搞恶作剧。

天一曾经问我想不想知道真相,我说我不想。我觉得人的一生里总该有些神秘的东西,或是些永远解不开的秘密。

同时,我也觉得,如果一件事情的答案可能让自己无法接受,那最好就别问。

我和天一成为朋友也已经有多年了,认识他的时候,我才十几岁,他看上去就是这副二三十岁的样子,过了这些年,他还是这样。

也许我只是想挖掘出这个神秘人身上的秘密,才会逐渐和他建立起友谊的。但不得不承认,他是个难以捉摸的人。我甚至怀疑过,当年把我扔进笼子里的人就是他,因为他做的事情根本无法预测。

还是来说说那个笼子吧……

锁并不复杂,就是那种用人的手可以轻易打开,而用动物的爪子永远弄不开的锁,一个七岁的男孩儿又怎么会被这种笼子锁住呢?很简单,把我扔进笼子里的人在锁上栓了一团铁链。

笼子被扔在一个十分荒凉的森林里,我依稀记得当时周围传来过一些很不好的声音,估计不是熊就是狼。

我把手伸出笼子,拖着铁笼艰难地移动了些距离,捡起了一块比较坚硬的石头,奋力去砸铁链。我砸了很久,七岁的孩子没有多大的力气,而且我当时也并不知道自己是能力者。

总之,最后我还是逃出来了,在森林里走了一两天,什么都没吃,后来我看到了公路。

我一直跑到双腿瘫软,直至昏倒在路边。

一位老先生发现了我,我不记得父母,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也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物件,只有一身很普通的脏衣服,于是那老人就收留了我。

老人是个落魄的魔术师,年轻时也曾风光过一阵,但在某次大型表演中,出现了意外,他的大部分器官都受到了损伤,医疗费用几乎花去了他所有的积蓄,最后他只得到了蹩脚魔术师的名声和苟延残喘的身体。

笼子里的那几十个小时可以能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某种奇怪的阴影,我可以接受解不开的谜题,却不能容忍解不开的束缚。

所以我要求老人教我各种逃脱的技术,这位曾经的“逃脱大师”是个很优秀、也很称职的老师,如果他不是那么执着于魔术,他完全可以去改行当个锁匠,或者干脆去当个安全顾问什么的。而不必过那种四处流浪、在不入流的场所演出,勉强混个温饱的日子。

我应该是个很有天赋的孩子,一年的时间,我就学会了解开每一种标准锁。随后我学了更多的东西,我掌握着十几种办法,能从各标号的束缚衣里轻松逃脱。你可以把我倒吊起来,裹进束缚衣,绑上铁链,加上七八个不同的锁,关上房间里的灯,再关上门。假设这个房间里的空气只够人活五分钟,那么十分钟后你回来,看到的绝不会是一具倒挂的尸体,而是一个空着的房间,地上散落着束缚衣、铁链和锁……

我十三岁时,老人死去了,在他去世前,我已经学会了他所有的技巧。其实那时已经有许多知名的马戏团和我联系过,希望我成为他们巡演中的明星,但我都拒绝了。你问我为什么?因为我不想待在一个更大的笼子里,供人观赏。

跟着师父表演,是还他的恩情,但既然他已经死了,我就该过自己的人生,过上好日子。

我很有自信,十八岁之前,我已经是全球顶尖的神偷之一,除了一些非常棘手的地方,比如卢浮宫和天都,像一般的博物馆或者珠宝店,我皆是来去自如。

也是在那段日子里,我认识了天一。他试图和我做交易,而他的筹码就是我那段失去的记忆。

我没有接受他的提议,后来我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何等明智,踏入他的游戏,一般都没什么好结果。

不过他似乎觉得一个凡事都不去刨根问底的人,反而很适合成为朋友。当然也有可能,他只是对我特殊的能力有兴趣,想要利用我。谁知道呢,反正我也没问过。

天一成为了我第二个导师,亦师亦友,他在能力者的课题上点拨过我,甚至在我的专业领域也给过我意见,在盗贼技巧方面,我是盗窃与逃脱的大师,但他在筹划方面确实要远胜于我。

几年后的某一天,我们的联系忽然就断了,一晃就是十年过去。

这十年我成熟了,我不再为了物质上的享受、虚假的名声或者是挑战高难度等等理由去偷窃。我成了个义贼,就像罗宾汉,专偷那些为富不仁的贵族和王族,做些劫富济贫的买卖。

结果是很讽刺的,我偷了那么多年东西所累积的罪过,似乎都比不上被捕前那几年来得重。仿佛前几日我还是逍遥法外,无人问津的状态,可以公开去便利店买东西。而一对贵族们下手,我就变成了不化妆走上街就得被连夜跨省的重犯。

后来,我就遇到了那位七皇子殿下,他倒确实是个厉害人物,我以前就听说过茶仙的名号,真没想到有一天他会来追捕我。结果事实证明,无论智谋还是实力,我都有所不及。

天一救我离开地狱岛后,对我说,是时候让世界改变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