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书虫女配逆袭记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37

分卷阅读137

    默璃站起来,把卧室的门锁上,开始接收剧情。

这是一个网文的世界,暮歌,是一名爱好看的大学生,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书龄到底多少年了,虽然是一个女孩子,但是却偏爱男孩子看的那种热血玄幻的。

尤其是钟爱网文界大神倾城的,每一本,她都一字一句,认认真真的看了下去,为故事里的人喜,为故事里的人悲。

慢慢的,她开始对写出这些荡气回肠,唯美神奇的的作者倾城感兴趣。

为了与倾城的关系更近一些,她把所有打工赚来的钱都打赏给了倾城,几乎倾城的每一本书,暮歌都是盟主之一。

终于,暮歌混进了倾城的盟主群,开始和倾城的那些土豪级书迷们有了联系。

倾城也在盟主群里,但是却很少发言,更不要说,倾城的盟主几乎不间断的在增加,他又怎么会在意暮歌这个突然出现的盟主。

无奈之下,暮歌大着胆子,偷偷的通过倾城盟申请加倾城为好友,但是,显示的却是拒绝任何人加为好友,暮歌微微有些丧气。

倾城盟主群里的女书迷并不少,倾城虽然是写男生玄幻的,但是里面的每一个爱情故事都动人心魄,极尽缠绵。

与暮歌有一样想法的人并不少,但是由于倾城大神的神出鬼没,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特性,除了那些元老级别的,跟着倾城从最开始一路走来的人能够联系的倾城大神,其他人,根本就是妄想,更不要说暮歌这种后来出现的小女生了。

群里面定期的都有新人的爆照活动,而暮歌身为群里的一份子也不会去挑战这个规则。

于是,暮歌很是识相的把自己最新的照片传来上去。

一头栗色的长发,随意的披在肩上,斜斜薄薄的刘海适中的刚好从眼皮上划过,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清澈如水眼睛仿佛会说话,小巧的鼻子高度适中,巴掌大的小脸,一件白色的连衣裙,帆布鞋,没有任何的修饰,但穿在身上却丝毫没有感觉到平凡。

是的,暮歌长的并不难看,甚至可以说颜值还是挺高的。

这次的爆照事件让暮歌多了一个称号,萌妹子,或者也有人开玩笑的称呼暮歌为女神。

暮歌抱着侥幸,万一倾城不小心或者是正好就看到了呢,万一就对她有印象了呢。

趁着这次的活动,暮歌偷偷的问群管理员有没有倾城大神的照片,但是却被拒绝了。

暮歌的宿舍里同样有一个爱看的舍友,但是跟暮歌的平凡的家境不同的是,她的舍友吴煜,是个名副其实的富二代。

平日里看着为人豪爽,不拘小节,交友广泛人缘极好。但是,由于暮歌并不是很爱说话,所以跟吴煜的关系并不是很亲密。

甚至,在吴煜看来,暮歌这是看不起她。

当然,吴煜的长相也是极为艳丽的,跟暮歌的素气,安静不同。吴煜是个像火一样的女子,不仅是性格,长相也是极为火热,长期的霸占着大学里的校花榜榜首。

魔鬼般惹火的身材,一头大波浪卷发发出耀眼的光芒,笔直修长的大腿经常穿着一条不同颜色,不同质地的短裙,显出身材的完美妖娆。

敢爱敢恨,拿得起,放得下。当然,男朋友也换的是极为勤快。

但是,不管怎样,毕竟是一个宿舍的,所以面子上的感情还是能够过下去的。(。)

☆、第一百五十一章大神,请留步(二)

(二)

不管暮歌怎么想,在吴煜看来,暮歌就是在跟她不断的作对。

在大学校园里,吴煜和暮歌的名声是两个极端,一个热情火辣,极尽妖娆,一个冷漠安静,不近人情。但是,最大的相同点是,两个人的颜值都很高。

可以说,在黑吴煜的人,也就总是在拿暮歌做对比。所以,慢慢的,在吴煜心里,暮歌这个人就不是什么好形象了。

当然,最了解女人是还是女人,比女人还要了解女人的就是女敌人。

在吴煜心里,她跟暮歌两个人就是不能共存的敌人。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所以,暮歌这段时间的反常,吴煜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呢。

旁敲侧击之下,终于知道这个平日里总是对待什么都无动于衷的乖乖女,竟然喜欢上了一个写网文的,还是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人。

对于倾城这个网文界首屈一指的至高神,吴煜以前是有所耳闻的,甚至也扫过几眼他写的,但是,根本没有把这么一个人放在心上,再厉害不也是个写网文的吗?

再说了,吴煜心里这种写的大神都是胡子拉碴,不修边幅,宅的不能再宅的宅男,实在的不对她的胃口。

不过,现在嘛,既然暮歌都对这么一个人感兴趣了,她还是勉为其难的去看看吧。

由于倾城过于神秘,低调,网上根本没有流出他的任何一张照片,无奈之下,吴煜开始雇佣私家侦探去查倾城这个人。

有钱能使鬼推磨,不过三天的时间,倾城的资料就放在了吴煜手里。

书香门第,父母都是大学教授,而他本人也是A大刚毕业两届的学长,这资料真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不过,照片上的那个人,真是惊为天人,一下入了吴煜的眼。

一双温柔得似乎要滴出水来的澄澈眸子钳在一张完美俊逸的脸上,细碎的短发,光洁的额头,浓密而纤长的睫毛上,一件再是裁剪简单不过的白衬衫,在午后的陽光下,无时不流露出高贵淡雅的气质,配合他颀长纤细的身材。

一眼,吴煜便断定了这是一个外冷内热,温柔如水,澄澈干净的男子。

或许吴煜之前还只是抱着杀杀暮歌的势气才对倾城感兴趣,不过,在看到倾城的照片时,吴煜就告诉自己,这个男人她要定了。与其留给暮歌,不如她先试试。

好不容易碰到这么一个极品,简直是比她以往交往的任何一个男人都要好看,如果无动于衷,恐怕天理难容。

吴煜的第一步,仍旧是和暮歌走的是一样的步骤,打赏,并且粉丝位置绝对是第一名,远远领先于以前的跟着倾城一路走来的粉丝。

不是说倾城的粉丝里没有比吴煜土豪的,只不过吴煜志不在此,需要一鸣惊人,所以投入也就不免多了些。

整个网站都知道了倾城又有了这么一个绝对绝对土豪级的粉丝,吴煜进群,直接被授予了管理员的位置。

当然,倾城仍旧是没有现身,就好似他根本不在意这种粉丝多一个还是少一个的事情。

每天固定的更新,就连作者的话每天都是空白一片,高冷范儿端的是足足的。

不过,吴煜可没有在意倾城暂时的冷淡,她万花丛中过,还没有失手的时候,她就不信自己还拿不下一个小小的网文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