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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着泪光。我轻轻地揽住他的肩膀,“人死不能复生,你要好好的才对得起他的好呀。”“嗯,瑾哥儿是这世上待我最好的人了。”他将头半靠在我肩膀上,我觉得肩膀微微的湿,半晌,月笙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猛地抬头看我,“你还知道谨哥儿?”“当年的苏瑾风头无两,在整个阳城没几个不知道的,甚至还有其他地方慕名而来的,但他性子淡漠,从肯迎合那些客人们,客人们哄一时是新鲜,可他们都自恃身份哪有肯哄一世的,再加上世人大多喜新厌旧,久而久之,便被人替了下去。”“你都知道?”“我都知道,你的什么事我都知道,以后我会慢慢的让你也知道,这世上,除了瑾哥儿,还有一个人待你同样的好。”“嗯,但愿你不是在诓我。”我没在说话,只是揽着月笙的手紧了紧,他还不能全然得信我,我自然是理解的,以后便让我用行动来向他证明我所说的无不真心。我们俩在巷子里七拐八拐才找到月笙说的那家店,店面不大,客人倒是不少,大约是两年后,这家店主能租得起更好的店面了就搬到其他地方去了,价钱自然也是涨了不少。在后院的那几年,我同瑾哥儿来过好多次,这里有什么好吃又便宜的随口就能说出几样来,现在却做着全然不知的形容,看着月笙献宝似的一样一样报着菜名,感觉比自己亲自去点还要满足,左右我们俩喜欢吃的都是一样的,这点小事就能让他高兴起来,我自然是喜闻乐见的。等的我都听见我俩肚子里咕咕乱叫的声音了,这边菜才上来,店里统共就俩人,老板兼做厨子,老板娘算账上菜,比我现在的身子还要壮实不少的老板娘将菜端到我们桌子上,还不忘说一声抱歉久等了。看着这许久没吃过的菜,量足的简直让人感动,米饭也是不少。一共就三个菜,我们俩吃到最后还给吃撑了,要不是怕人看了笑话,简直就想扶着墙走出去。付完钱后我居然还剩了一点,真是让人很意外。再次回到街上时已经没有刚才那么多人了,月笙也不用老是费劲的举着糖人了。我们俩慢慢在街上走着,权当是消食了。路过一家药店时正好想起月笙说他晚上睡不着的事来,想着剩下的钱差不多能买几支的,要是不够,让小忠先买点,我下回再来是给他带点好的。这么想着才想起来忘了告诉月笙有几日我都不过来看他了,他的病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我不能老是往这跑,还得想着怎么维护好萧郎的形象,做个书生应当做的事,可是这当中的缘由又不好讲与月笙听,不知道月笙这个敏感的小东西会不会多想。安神香还挺便宜,剩下的钱整好买了十五支。从药店出来时我就看到月笙满脸笑意地看着我,神情里全是满足。“你去药店又是要买什么。”我举起手里的安神香冲他一笑,“你不是睡不好么,就是不知道这香效果怎样,下回我给你带点好的来,这些总归是聊胜有无。”月笙接过去看了一眼,又搁回我手里,一手揽着我的胳膊半靠在我身上浑身没骨头似的让我撑着他往前走,另一只手举起糖人对着阳光看,明亮的阳光透过浅褐色的糖人仿佛染上了一丝甜腻的味道。路上人越来越少,我和月笙走得很慢,路上偶有人将目光投在我们身上,也就是这么一瞬的事,自前朝起男风就开始蔓延开来,尤其是在本朝已经是达到了顶峰,富贵人家豢养个男宠是常事,有时倌比姐还要受客人青睐,阳城虽就一家男馆,但馆里的相公比其他四五家做一样生意的这楼那院加起来的人还多。可惜的是,男风虽盛,却没几个人瞧得起身居人下讨饭吃的男宠,更别提馆里千人压万人骑的了,就算一样是出力气养活自己,地位也是不一样的。回到馆里时已经是日暮时分了,还没进门呢,里面的欢声笑语简直要将人顶一个跟头。穿过这拥作一堆那搂到一处的人群拉着月笙回到房里。关上门后,我想着怎样才能告诉月笙近几日不会再过来还能不让他多想。月笙也看出了我有话要出,“要说什么别吞吞吐吐的,可别憋坏了。”我拉起月笙的手轻轻地揉着,“我,大概有段时间不会来看你了。”月笙的手一僵,我赶紧又道,“不会太长时间的,真的,最多半个月,我一定回来,今日里我买的香整好十五根,你每天点一根,点到最后就能看到我了。”月笙没说话,我顿了顿又道,“老是往你这跑,我父亲有些不乐意,总不能比起以前来差太多,省的他们会赖在你头上。”为了安抚月笙,我扯了个谎,在萧郎的身子里呆了几天了,我除了见到几个下人,从未见过其他亲人,更别提我的父亲了。说完后我有些紧张得看着月笙,生怕他会不高兴。月笙听过后有短暂的失落,很快就抬起头来看向我,“好,我等你,你要说话算话。”?☆、第十章? 回到家时也已经是掌灯时分了,我吩咐来福随便端点吃的来,想着也不知道今后怎样才好,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逛的时候没觉出来,现在是真觉得腿疼,或许还因为在路上走的长,馆里离家实在是有点远。吃完饭,我半躺在木桶里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水很热,感觉全身的毛孔都张开了,虽然腿还是疼得厉害,但是总归是舒服了些,也不知道月笙腿疼不疼,都怪我,应当早些回去的,他的病才刚好。一直在浴桶里待到水都快凉了我才出来,胡乱擦了擦,裹上睡衣就上床睡觉了。大概是今天真的很累,不多时我就睡过去了。第二天日上三竿时才醒来。我穿好衣服打开门,来福正在院子里洒扫,见我开门忙放下手里的东西,迎了上来,“公子,待会还要不要出去。”“不用了,你吩咐厨房做点东西端来,我有些饿了。”来福先是端来盆热水,伺候我擦过脸,又用盐水淑过口后才从厨房端来几个包子并一碗小米粥,热乎乎的,闻着就挺香。吃过早饭后,我直接进了书房,看着书架上上满满当当的书,既是兴奋有些恐慌。读书人在哪里都是受到尊敬的,我以前就很羡慕这些读书人,进士及第后一朝成为天子近臣,其尊贵自是不是我所能想象得了的。当然做到这些的人是少,但只要成为秀才,地位也是一下子就升上去了,连见到县官老爷都不用跪,甚至家里只要有一个就能成为受人尊重的诗书之家,是可以载入族谱的荣耀。现在我也能和他们读一样的书,我觉得很荣幸,但是总担心自己不怎么聪明,做不好,白白丢了萧郎的脸。古话讲勤能补拙,以后的日子多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