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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身份跳到诉讼中来。昨天我是去与法正见面,一起商量案子主攻方向。”尹千秋有点惊讶。愣了半天,才露出一丝苦笑:“这俩案子替你挑的……”算来算去,特意选择女性客户,此刻复盘方知是个笑话。“嗯?”“没事。”尹千秋又随意聊天似的,“昨天那个是周介然?他为什么送你回来?”“正好碰到。”夏溪说,“我和法正律师在大厅里道别,结果正好碰到周总出去休息。他的发小和我的闺蜜是……恋人,我们以前偶然见过,于是随便聊了几句。后来他忽然不想继续上班,想开车回家,就说顺便把我捎回律所。”夏溪没好意思说陆一策和萧雅是“炮-友”。“…………”夏溪:“???”“你是女生,凡事小心。如果……不要与人走得太近。”夏溪连忙替周家二少解释:“没事。周介然是一个很好的人,和普通富二代并不一样。”“…………”尹千秋看着夏溪,不再讲话。夏溪“嘿嘿”一笑,打开茶水间的冰箱,又把手中一个塑料饭盒朝冰箱的角落塞了过去。末了,还推推,再摆摆,让它藏在其他律师饭盒后面。尹千秋有点好笑地问:“干什么呢?”“我早上起床捏了熊猫饭团。”夏溪回答。饭团是用米粒和海苔做出来的。有的熊猫趴着,有的熊猫躺着,有的熊猫坐着,个个憨态可掬。倘若再烧一点土豆咖喱浇在下面,就是另外一道名菜,熊猫吃-屎。“所以?”夏溪气哼哼的:“我以前上班带过各种动物饭团……被人偷过两次……三次。”饭团看着就很精致很美味。律所里的某个家伙,连盒饭都要偷走,也不知道是留着自己吃还是拿给男/女友吃。几次之后,夏溪气晕,曾经想在饭盒上面贴个诅咒,比如“偷我饭盒,断子绝孙”这种历史最为悠久的诅咒,考虑到律所还有老外,再加一句“3signsyoingtobesingleforever:1.Stealmylunchbox.2.Stealmylunchbox.3.Stealmylunchbox.”不过,考虑到影响,夏溪还是没有贴,而是选择每次小心翼翼藏好。尹千秋挑挑眉:“所以?”夏溪又是塞了几下:“所以,我会把可爱的东西都藏起来。”“会把可爱的东西都藏起来?”尹千秋忽然抬眼看着夏溪,眼里全是她看不懂的东西:“那你怎么不把你自己也藏起来?”跑到外面乱招大尾巴狼。还是国民老公大尾巴狼。“……???”夏溪有些愕然,关上冰箱,望向自己“老板”。尹律师,今天是怎么了???“怎么了?”尹千秋又说:“我觉得你非常可爱。”“……”夏溪瞪大眼睛。难道……不,不可能,一定是自作多情。绝不可能。不行的。尹千秋见夏溪这样,眼神微暗,云淡风轻地继续道:“就是,有的时候,像我meimei一样。”“哦哦……”果然,只是“像他meimei一样”。尹千秋又问:“夏溪,你也是26?和张冬同岁。”张冬,是他生母最后一个孩子。“对,26。”夏溪想,尹律师都34了,肯定把她当作meimei,怎么可能会有那个意思。“还没男友?”夏溪摇头。“为什么?”“并没男生喜欢我呢。”“怎么可能?”“真的。”夏溪回忆了下,“一共也就两三个吧。”“你怎么知道的?”“他们说喜欢我呀。”“那你当时什么感觉?”“就是特别惊讶……”“没有别的人了?”“没有。”尹千秋又觉得好笑。怎么可能没有。夏溪生得漂亮,盘靓条顺,性格随和,人也有趣,喜欢她的乘十也是只少不多。可惜雷达失灵,接收不到信号,除非表白,否则一切明示暗示都是说给空气。尹千秋觉得,昨晚亲眼看见周介然送夏溪回到律所之后,自己已经很激进了,还有点怕吓到对方,谁知道……夏溪居然还是能把那句“试探”当作瞎聊。真是——大概还要再往深处走走。…………夏溪回到座位,发现一个信封。她拆开一看,发现是尚材板材答辩状的副本。一般来说,法院收到诉状并且立案之后,会将诉状发给被告,被告可在收到之日起十五天内提交答辩状,而法院则会在收到之日起五天内将答辩状的副本发至原告。尚材板材的答辩状很有条理。中心思想就是指责龙山装修方法不对。他们表示,两个住宅小区位置临近湖边,使用之前必须使用防潮漆,尚材板材没有责任。和夏溪预料中的差不多。这是好事。收到副本,说明开庭在即。如果对方诉讼方向出乎意料,己方就有可能措手不及。她给法正写了一封电子邮件,并抄送CEO周总、法务部张总。周介然没回。夏溪生怕他没看到,又给对方发了一条微信消息。末了,夏溪写:【合作愉快。】大约半小时后,周介然连着回了三个微信自带表情:【握手.jpg握手.jpg握手.jpg。】十分公事公办,好像以往那些上了年纪的客户。夏溪:“……”盯了半刻,她觉得自己有病。看着两只紧紧交握的手,她脑海中莫名浮现出了对方修长的手指。不管是拿着筷子,还是捏着杯子,还是握方向盘,还是打开车门……不知道实际地握上去,是否和他本人一样温暖呢。夏溪浑身有点别扭。她想:果然有病。☆、第28章装修(七)因为接到了答辩状的副本,夏溪更努力地收集各方证据。这个官司,她势在必得。龙山装修最近几月账面资金捉襟见肘,需要拿到尚材板材赔款才能重做装修。同时,为了防止住宅大规模地生虫,清臣集团已经宣布延期交房,当然,理由比较冠冕堂皇。当初与购房者的合同上写了:甲方定于2月20日之前交房,除不可抗力之外。如未在期限之内,应向乙方支付延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款日万分之三计,逾期超过18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购房合同来说,日万分之三到万分之五是合理区间,基本大于房子租金,虽然有许多房地产公司写得极其少,比如万分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