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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我高大的男人,想着办法和他们对抗。对比自己小的孩子除了不屑就是鄙视,根本就没有注意她。”“两年之后,我开始懵懵懂懂的去喜欢女孩子,喜欢黑暗,死亡,哥特这类的东西,在学校交了几个小朋克女友。有天周末回家,我碰上他大哥,二哥和三哥带着她来家里做客。她穿一件最普通的棉布连衣裙,白色的运动鞋,脸上干干净净,文文静静地坐在二哥身边。什么都不用说,坐在那里,就把我所有的女朋友给比下去了。”“我就想尽一切办法和她说话。可是她总是话很少。我问十句她也就答一句,不过这一句也让我很快乐。因为她说她喜欢画画,我也喜欢画画。吃过饭,我就邀请她去我的画室。二哥陪着她去了我的画室,然后我们两合作了一副油画。她虽然不爱说话,但是她的画充满了灵性,色彩艳丽热情奔放,和她的外表一点都不一样。”“灵性?”杜哥听了以后喃喃自语,仿佛在想象当时的场景。“是的,灵性。和她的人一样。我爸爸总是批评我用色黑暗,而她正好和我相反。我们两的画配合在一起简直就是天堂和地狱的混合,非常有视觉冲击力,非常震撼。大家看到我们的画都惊呆了,我那一向苛刻的老爸立刻就相中了她。晚上送走他们一家人以后,就跟我说,儿子,这个女孩比你那些乱七八糟的女朋友强,追吧,老爸帮你!”“我说不用你帮,我自己可以!”萧暮城说到这里笑了起来,“那时候我真的觉得我一定可以追到她。后来我就通过各种办法接近她,美其名曰找她画画。她二哥倒是不反对,但是三哥很不识趣,每次我们画画,他都拿着书在一边看,从来不给我们单独相处的机会。”“她三哥喜欢运动,个子又高,除了骑马,其他运动基本没有不会的,击剑,拳击,滑雪,网球,冲浪,总之你说得上来的,他基本都会。三哥走到哪都带着她,他运动,她就坐在一边看。我就找机会陪着她坐在一边看,一陪就是两年。”“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慢慢把我当成好朋友。然后有一天我拉着她躲在树后面,亲吻了她。她很震惊,瞪大了眼睛看着我,那个样子简直美极了。你的初吻?我问她。她一下就羞红了脸,不肯回答。我得意的把她搂在怀里对她说,以后我当你男朋友。”“她没吭声,我以为是个默许,正在高兴就觉得她在推我,然后很严肃的和我说,等她长大她要嫁给她二哥的,不会嫁给我。你知道的,少年的自尊心很容易受伤害。我当时很生气,对她动了粗,咬破了她的嘴唇,还和过来找她的三哥打了一架。打架的时候我一直偷看她的表情,她好像不知道要帮哪边。虽然打输了,我还是挺高兴的。”“后来我爸爸托人查了她的身世,才知道她和世家伯伯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她可以嫁给她二哥。我爸说他也以为只是外房生的孩子,和她表哥一样,被带回家里养,原来不是,就让我算了。感情这东西怎么算了?我不会。她三哥带着她走得远远的,不让我再看到她。有几次家庭聚会的时候我想走过去和她说话,她三哥还有几个表哥都挡着我。”“她每次看到我,都是低下头然后转身离开。我一直没有办法再接近她。又过了几年,我有了自己的生活,也交过不少女朋友,把她完全抛到脑后。然后,有一天我接到了她和她三哥结婚的请柬。说不好我当时什么心情,反正就那样去了,在婚礼上我才又见到了她。”“如果说以前她只是个精致的玻璃娃娃,现在的她好像一个精细的水晶球,不论你从哪个角度看都耀眼夺目,美得璀璨诱人。我躲在卫生间呆了一个小时,故意错过她说我愿意的时刻。本来想出来以后和她说两句恭喜的话,可是我做不到。只能独自离开了酒店。”“人都是自私的,我也一样。得不到她,我就希望她过得不幸福,希望她有一天会哭着来求我,告诉我她错了,她应该嫁给我。然后我再不计前嫌地接受她,爱护她,心疼她,给她一个完美的生活。”说到这里萧暮城有些酸楚的笑起来,“我是不是很卑鄙?”杜哥不置可否,烈火青春的感情经历自己也有过。只是自己比较幸运,爱的人如今是自己老婆,体会不了看着心爱的女人嫁给其他人的心情。如果是自己,应该也会心生怨气。“我的希望在两年后实现了。我去美国学雕塑的时候,碰到了上大二的她。我看到她的时候她整个人憔悴不堪魂不守舍。我才说了一句你好,她就像个傻子一样,问了一句话,你能不能帮帮我?”萧暮城低下头看着手里的酒杯,“我连想都没有想就答应了。”“我带着她躲起来,然后策划着带她回老家。以我们家和世家伯伯的关系,我的举动就是公然背叛整个家族。老爸大发雷霆,切断了我所有的经济来源。我靠着几个朋友的帮助,找到了带她回家的办法。打算和她一起回家,然后和她在那里厮守终生。”“我们安全抵达了中转城市,休息了一晚,准备第二天一早出发。早上起来的时候,她肚子疼,脸色也不好,我就陪着她多休息了一会。走出宾馆的时候就碰到了追来的三哥。我和三哥争执,她就坐在宾馆的台阶上,抱着膝盖,就是这个样子。”萧暮城指了指雕塑里的她,“我和三哥就不吵了。三哥抱起她把她放进车里,带着她走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这是我最后记得的她的样子。这就是我和她的故事。”“后来呢?”杜哥忍不住问,看着雕塑里的女孩面色凝重,他们的故事让他心里沉甸甸的。普普通通的描述都能感受到震撼,身处其中该是怎样的惊心动魄?“后来我被赶出家门,四处流浪做艺术。奋斗了几年,也算小有名气,目前能自己养活自己。不过,我再也没有听到过她的消息。”萧暮城喝了两口香槟,看着杜哥说:“如果你见过她,请你告诉我她的下落。”“啊!”杜哥有一些不知所措,讪讪地笑起来,“我只是被你们的故事打动,才多问了一句。”“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萧暮城看着雕塑里的女孩说,“对了,还不知道先生贵姓。”“免贵姓杜,杜垦。垦荒种地的垦。”“感谢杜先生花时间听我的故事。”萧暮城脸上又浮起了桀骜不羁的神色,“很高兴能认识您。我还有事先走了,杜先生请自便。”☆、五年何妨“洛落,elf来了!”大约十点,郭飞从设计组办公室外面推门进来,瘦瘦干干的腿迈过门槛,带进来一只黝黑锃亮,奇丑无比的短毛矮脚狗。elf是一只男性纯种恶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