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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一度看错了人。从前在学堂,他断言此子性子过于刚直,将来必定是忠于家国忠于人民之辈,战场上骁勇的武将这一位置最适合他,但至刚至直也必定易折,这种秉性的人最易信任人,但也最易受骗,由此于政治上可以说是无甚天赋。换而言之,他会成为当权者手中一柄开刃的刀,直插敌人脏腑,但也极其容易伤到自己。他阅人无数,极少看错,尤其是在尚无多少城府的青年人上从未出过反调。但现实是,武将终成了大帅,统领东北六省十几万军队,其势可威慑全国。何老将自己的这番当年的断语说与他听,笑着自嘲:“老马也有看走眼的时候啊。但吾也就看错过一个叶志之,不想也是最出息的。”男人的墨发同眼眸是如出一辙的漆黑,看人的时候眼神如刀,凌厉逼人。军帽被摘下来放在了手边,此刻坐在椅子上,背是刀锋般的直。浑身的气势无时不刻令人感觉到,这个男人即便只是静静地随意地坐着,也绝不是毫无防备的人。对于恩师这样一番批语,男人听完,良久反而笑了,何老没有看到,他的学生,眼底有着血迹斑驳,有着沉重至深的苍凉和悲哀至极的嘲讽,“不,老师没有看错,当年的我,便是这样的天真。”盲目自大,全然信任身边人,却众叛亲离,无论是从小收养的养子、多年并肩而战的同窗还是最得力看重的下属,一个个为了钱、为了权、为了利都背叛了他;一生为国,却最终死在自己保护的黎民百姓手中——逃亡之际被当地的汉jian将行踪透露给了穷追不舍的东瀛人,最后被敌军割下了头颅横死。可不一字一句,句句泣血,都恰好印证了老师的一番预言吗?所以在能够重来一次后,他又如何能够继续让那个愚蠢的叶鸿鹄存在?何而归似有所感,但也只是以为他是在遭遇挫折后重新站起来,才有了这番感叹。叹了一声,换了话题。“吾观尔有将新粮种扩于全国之想法,此乃利国利民之事,但切记谨慎,莫养肥了那帮虎视眈眈的野心家,若是如此,还不如不做。此事,还在于一个时机,如今,时机还未到。”“学生知道。”叶鸿鹄点头谨记。普通百姓听到研发出了提高亩产的新式粮种,第一反应都是大大推广,让自家也能种上。但是何老这番话则是在告诫叶志之,贸然推广新式粮种,提高了各地的粮食,可能会让全国本就是一盘散沙的局面更加混乱。养肥了那些野心勃勃的军阀,更加有人有力气折腾地民不聊生,况且也不能让粮种掌握在这些本就压榨人民的各地势力上。师生经年相隔,只谈了一会政事,便将话题拐到别处去。“当初汝弃尚有一年方可完结的学业,义无反顾离校而去,除了安顿双亲后事外,还曾说过,要去寻一人。如今尔可寻到了?”何老人老心不老,八卦之心皆有。而他这个学生,冷心冷情,但当年同他道别要去寻一人时,看上去却像是失去恋人的颓废,周身的煞气中隐隐有死志。他还好是担忧了一阵。何老这一问,就没指望他答,没想到自家学生竟然点了点头,露出了今日见面以来第一个情绪可归为愉悦的笑容,“上天垂怜,学生找到了,改日定为老师引见内子。不瞒老师,学生今日拜访,除了叙旧,还有一事相求。内子今年除夕夜便年过二十又一,原本应该在去年二十便取字,但学生忙忘了,又无老师消息,便搁置了下来。此番见到老师,还恳请老师为内子取表字。”一位德高望重的大儒为你取字,同一个默默无名的人为你取字,是截然不同的概念。若他愿为你取字,表示认可、欣赏你的品格、才华,看重、扶持你,这是一项民国上层人士很看重的标签,代表着人脉和未来。何老开怀大笑:“这有何难?既是尔认定之人,那便是吾半个儿媳,自然该由吾来取字。待吾见过儿媳后,再来定字。”辞别老师,走出何家,吴冕替他打开车门,等到大帅坐好后,关上车门,再绕到另一边上了车,江坤在前面开路,两辆车夹着中间的车缓缓开走。屋内,何老闭目养神,他的孙子何子书有些踌躇,“有什么想问便问吧,举棋不定是大忌。”何子书当即轻声问道:“叶帅乃大军阀,祖父为何仍同他交好?”何老睁开浑浊的双眼,叹了口气,“子书,这便是志之为帅,而汝为士的天堑之别所在,乱世王道不行,唯有霸道方可定破碎山河。军阀军阀,孩子,尔等又知何为军阀呢?切记,政治是胜利者定义的。”何子书点了点,但实则似懂未懂。————————————————十日一恍而过,当日定下的汇贤堂主厨同林葳蕤的厨艺切磋到来。叶鸿鹄本想跟着一起去看,结果被嫌他腻歪的林大少拒绝了。其实是林葳蕤看到了这人桌上还有一大堆奉天积攒了多日的公务,不愿给他添麻烦罢了。为了造势,忠义饭庄早早便放了比赛的消息出去,于是今日还未到饭点,忠义饭庄便挤满了来看比赛的人。身为北平饭店的二把手,忠义饭庄也是大手笔,直接腾出了仁义楼的一楼大堂作为比赛场地,搭起了圆形的高台,周围围着比赛的摆满了红木椅子作为观众席。这观众席的座位票都是忠义饭庄免费送给客人的,早在第一天便被人抢光了。比赛双方都不是无名之辈,汇贤堂的段方源是御厨亲传弟子,业内赫赫有名。至于这有凤来居的林先生,则是被宫里那位爷连召进宫做膳,且是屡次被大报报道的有凤来居老板。这两人的比赛可谓是吊足了众人胃口,在这娱乐活动缺乏的年代,吸引了不少凑热闹的闲人们。身为北平城有名的“吃食专家”福爷自然也是凑热闹的其中一员。事实上,他一大早去了城东的一家面店喝了头汤,又在黄包车的晃悠下来到了忠信饭庄。他来得巧,刚好在门口遇见了事件的主人公之一。不过彼时他不知道这生得极为清俊的翩翩公子竟然就是那位奉天的林先生。他刚在小厮的搀扶下下了黄包车,就见忠信饭庄前停了一辆小轿车。小轿车不是人人都能开得起的,起码像福爷这样身家的人就是买不起的。好在福爷心宽,再爱的还是一口吃的,他只是多看了两眼。就见从车里走下来一个高高瘦瘦,着洋人的白衬衫和西装裤的青年,一张脸白得让人疑心是打了粉。天热得很,不像他这种胖的人,一脑门子的汗水,人家脸上愣是清清爽爽。“准是哪家锦衣玉食的公子哥。”“这是北平哪位人家的爷啊,面生得很。”门口不止福爷一人,还有其他人,见着这么一个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