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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呆了一整天,午饭都是在街边买了个煎饼。一开始还发愁没办法记笔记,后来想起诸一珩给她的手机,如获至宝,拿出来把需要的资料都拍了下来。这一天,难得诸一珩没找事,她很安静的学习了一天。直到书店打烊,她想起也该回去做清洁。等她到了诸氏,已经过了下班的时间,顶楼还有灯光,袁苗真不想上去,但还是没办法。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清洁工坐电梯,但非工作时间例外。袁苗从来不坐电梯,因为到12楼的电梯只有一部,虽然这部电梯也到其他楼层,也没有说其他人不允许坐,但几乎所有人都默契的选择其他电梯。保洁阿姨也说,她一般都是坐到11楼,再走上去。袁苗就一步步爬上去,她想着,也是趁机锻炼下身体,也是缓冲下紧张和焦虑,虽然她在诸一珩面前装的很淡定,但她真的不想见到他。想想未来的十年……哎。袁苗爬下十二楼,见诸一珩办公室还有灯光,她轻手轻脚的在门边听了一会儿,没有声音,就大着胆子敲了门,也没有声音,她进去了。诸一珩不在,她瞬间松懈了下来,“这个人,走了也不关灯。”她飞速的收拾好卫生,然后迅速回家,她要做功课,准备商业计划书。刘乐冰在微信上给她传了两份别人家的计划书,她认真的看了几遍,让刘乐冰接着找,刘乐冰说,“两份了,还不够?”“多要点儿,咱们博采众长。”刘乐冰嗯嗯的去了,袁苗一个人对着电脑苦心研究。她有学金融的底子,虽然没有毕业证,虽然学的马马虎虎,但毕竟学过。她在网上又找了些资料,加上白天在书店拍的资料,思路上有了七七八八。商业计划书,说白了,就是要给人家讲明白怎么能赚钱。或者即便现在不能赚钱,未来能怎么赚钱。商业计划书的实质,其实就是要钱,要投资人的钱。既得能打动投资人,还得给投资人算账,让他觉得这笔钱花的明白。这里面,比较重要的就是财务论证……袁苗正想着,雷烨往她旁边搁了杯水,“都这么晚了,还不睡?”袁苗还盯着电脑,“一会儿。”雷烨看看,“这怎么看上了会计?我记得你自学考试考的是法律?”“嗯,在学着写个商业计划书。”她说完了,没得到雷烨的回音,便抬起了头。因为要省电,屋里没有开灯,她并不能很清楚的看到雷烨的表情,就听雷烨叹了口气,“哎,苗苗,昨天是妈把话说重了。”袁苗站起来,“妈。”“我是真的……”雷烨哽咽起来。袁苗轻轻拍着雷烨的肩,“妈,您别多想,我还想跟您道歉,昨天是我脾气不好。我本来想和您道歉的,但今天临时说要学着写个商业计划书,我研究了一天这个,一下子就忘了。”雷烨擦擦泪,“这是你的新工作吗?”“嗯……嗯,我还挺喜欢的?”雷烨擦着泪说,“喜欢就好,其实你本来学的就是金融,要不是那年,你现在可能都研究生毕业了。”袁苗搂着雷烨,“这不也挺好的吗?妈,其实学了法律也挺有用的,至少在办事的时候不那么心怯。要是我当年……算了,不说了,妈,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咱们往前看、往前奔。”雷烨答应着,擦了泪,嘱咐她别太晚,袁苗答应了,目送着她进了卧室后才坐下。她又找到了一个新网站,需要注册,试了下,只能用手机。她一向不喜欢用手机注册,发现可以用QQ授权登录。想起QQ好多年没用,也不知是不是还在,于是,就想先试试。她登了进去,也没有在意有没有人在线,便点了网站的QQ授权。正在等待网页跳转时,有熟悉的、轻微的滴滴声传来,她发现右下角有头像跳动,也没有多想,点开,居然是他。“你是谁?”这是他的话。她没有答话,直接右键,点了加入黑名单。然后看了看自己的QQ,确认是隐身状态,才忽然想起多年前,他们互相设置了隐身可见,而且是她要求的。还有互相亲密rou麻的备注名,也是她要求的,她叫:少我你就缺一半;他叫:少你我就缺一半。袁苗查资料到很晚,早上起来精神很不够,但还是强打精神去上早班。天气转凉,早上需要穿两件。她把衣服披上,才想起上次带回来的他的衣服。她没洗,反正洗了他也是扔,直接还给他好了。当然,她之所以没洗的主要原因是,这一套男人的衣服晾在阳台上,即便再能编谎,也是不可能向雷烨圆过去的。随着对地形的熟悉,袁苗已经有了经验,每次先开诸一珩专用会议室的门,把会议室的桌子和摆件擦完后,再由会议室进办公室,把办公室的桌子和物件再收拾一遍,最后拖地,由办公室往外拖,拖到会议室,带上办公室的门,最后从会议室出来。休息室仅在晚上收拾。这不是徐保洁告诉她的,而是她自作主张。自从上次早上撞见他在休息室,还发生了那回事,她再也不想进休息室了,尤其是危险时段。她之所以定这么个清扫顺序,也是想先在外面制造点声音,免得直接进到办公室,再有什么尴尬。袁苗今天想多了,因为她正在拖走廊,听见电梯一声响,她想带着拖把躲进消防通道,已经来不及了,索性拄了拖把,低头让到一边。他从她面前过去,她松了口气,继续拖完剩余的地,才倒了脏水,准备从楼梯走下去,就听一声,“过来。”☆、11-3地板是偏黄的,灯光是黄的,墙壁也是黄的,恍惚有点金黄的世界里,他的身子一半探出来,一半隐在里面,忽然唤醒袁苗久远的记忆。当年,也曾是这样的场景,也是地板是黄的,灯光是黄的,墙壁是黄的,门是暗红的,也是这样,他一半身子在里、一半身子在外,倚在锁着的那扇门的门边儿上,说,“过来”。她就那样一步一步走过去,一步一步走近他,虽然他一向清冷少笑、那天也并没有笑,但她觉得那时候的他很温和,看着她那样一步一步的走近他,在他熠熠生辉的眼神中。当时的她停在他面前,带着一点故意的不在乎,“诸一珩,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她还记得那时候他似乎略皱了下眉,她怕他说不同意,就大着胆子扶住他的肩,踮起脚尖,笨拙的吻了他。在她准备放下脚要离开他的唇时,忽然被他扶住了,慢慢的,她扶着他的肩的手改为揽着他的脖子。那是他们第一次接吻,也是她的初吻。现在的袁苗只站在原地,“有事吗?”“过来”。他说了第二遍。似乎刻意地为了打破记忆的迷雾,袁苗拎起拖把和空水桶,走了过去,在离他两米的地方站定,“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