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小说网 - 耽美小说 - 同罪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7

    娘累着,于是每次都会和课代表两个人一人抱一摞作业。他讲课的时候,简直跟他平时的沉闷截然相反,风趣而又幽默,很多典故信手拈来,讲到文言诗词之类的,总能给学生们说出很多相关的小故事,这样的课堂气氛很好,学生也不会觉得枯燥,成绩自然就还不错。

有时候他也无法参透自己为什么会有如此反差的两面性,却又觉得不算什么矛盾的事情,他在上课时,讲台便是一个施展能力的舞台,他愿意去表现,如果只是一味的压抑自己,可能早就被过往的事逼得疯掉。他之所以还没疯,还没抑郁,甚至还能很好的工作、生活,就是完全凭借自己不断地努力来摆脱过去的束缚。

教室里的学生们已经坐好,班长喊了一声起立,龚月朝露出自认为最阳光自信的笑容对这些朝气蓬勃的脸说:“同学们好。”

相应的,同学们脆生生的声音回答:“老师好。”

他摆摆手,示意他们坐下,然后说:“今天我们来讲第六课。”转过身,在黑板上写了三个大字,他的字很好看,是专门练过的行书,行云流水、大气磅礴,某年学校举办板书大赛,他还拿过一等奖。写好了板书,再翻开自己的教案,抬起头来对着他的学生们,说:“现在打开课本第22页。首先,我来带着大家读一遍……沛公军霸上,未得与项羽相见……”

下面响起了朗朗书声,散出来美好的青春洋溢。

6第五章

值了一个晚班的秦铮铮和同事栗英一起到单位附近的羊汤店里吃早餐。

昨晚起了风,今早的天气就已经冷了起来,栗英非说这个天气刚好喝羊汤,于是两个人就结伴来了。他们单位离羊汤店不远,也就五分钟的脚程,秦铮铮刚出门就被冻了个透,他裹了裹身上的衣服,对栗英哀叹道:“一场秋雨一场寒,漫长的冬天该来了,我真是不喜欢这个季节。”

栗英今年三十八岁了,繁忙的工作使他头发日渐稀疏,身材也走了形。他看了眼穿得十分单薄的秦铮铮,不屑道:“我说,你穿得太少了,真是人年轻。你嫂子早就让我把秋裤套上了,估计过段时间该穿棉裤了。”

秦铮铮嘿嘿笑着,掩盖住了刚才说话语气中所带的伤感,随手揉了揉还未完全清醒的睡眼,眼见着羊汤店近在咫尺,正想加快脚步,不过是四下张望的功夫,便看见对面邮局过去一个颇为眼熟的身影,他定住了脚步。那人短发,身材高瘦,穿着牛仔裤和夹克衫,背着个斜跨包,虽然只是个背影,却还是让他的心脏漏跳了半拍。

“秦铮铮,你瞅啥呢?”栗英见刚才还大步流星的秦铮铮此时像个傻子一样的站着,便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看见邮局门口的邮筒前面站了个人在寄信,念叨着:“奇怪了,这年头还有人写信?”

秦铮铮哪里好奇的是这个,他是觉得这人眼熟,邮局门口的那个寄信的人太像高中时候只教了他几个月的语文老师了,不管是发型还是身材都很像。见到这个人,秦铮铮突然想起往事,眼睛竟然有些湿润,他迈步就要过马路,甚至没看到从路口飞驰而过的大卡车,栗英一把将他扯回到安全的地方,怒道:“秦铮铮,你给我看着点儿车。啥能让你把魂儿都丢了?”

那辆卡车呼啸而去,可邮局门口哪里还有人了。

到了店里,老板娘热切的招呼他们,“栗警官来了,昨晚又值班呗?可真辛苦呢。”

栗英朝她笑笑,说:“哎,我们这不是为人民服务嘛。”

他们点完了吃食,秦铮铮都还一直处于恍惚的状态,羊汤上来了,他手一抖把胡椒粉和醋都加多了,喝口汤,还把汤洒在了衣服上。

栗英觉得他不太对,便问:“铮铮,你咋了?”

秦铮铮扯了桌子上的纸巾胡乱擦了擦身上的汤水,闻上去是醋酸和羊汤特有的膻味,他说:“那个寄信的人,有可能是曾经教过我的老师。”

栗英还挺不屑,嗤之以鼻道:“哎,不就是老师嘛,我都忘了我老师叫什么了,等你到我这个年纪,就老婆、孩子和工作,谁还管什么师生情,同学情的,都闲扯淡。”栗英念完了人生的大道理,夹了一个锅烙放进自己碗里,“快趁热吃吧,咱们回去还得开会。你都不知道,昨天半夜,我刚睡着,队长给我打电话问区政府大秘被人袭击的那个案子,听那声音火气不小。”

秦铮铮夹了一个羊rou锅烙放在盘子里,沾满了醋,用只有他自己才能听清的声音说:“他不一样。”他的确不一样,跟自己说完这话,秦铮铮的心脏明显感觉被什么碰触的一下,他微微笑着,脑海里浮现了那位老师的样貌,很清晰,也很亲近。

想想过去那段满是阴霾的日子,他真是一抹照亮了自己灰暗的天空的阳光,如果不是因为他,自己又怎么能有幸套上这身警服。大学的时候堵着一口气不去见他,毕业这么久了,自己也还没去看过他,一是因为忙,二是还有解不开的心结,他总觉得责任不在他身上,所以一直别扭了好几年,现在想想,没准他已经不认识自己了。

秦铮铮这么想,不禁泛起一阵心酸,接着便自嘲的笑了笑。其实秦铮铮始终想不通,明明一切都好好的,龚月朝为什么会突然变得那么冷淡的。

秦铮铮的名字是他爸起的,寓意是希望他有一副铮铮铁骨,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爸是一名刑警,平时工作太忙,很少回家,但他们父子两个的关系很好,他一直把他爸当做偶像来崇拜。被他爸影响的,秦铮铮从小就是个充满正义感的孩子,他是小区里的孩子王,在和小朋友的警匪游戏中总是当警察的那一个。他喜欢父亲的大盖帽,喜欢父亲笔挺的制服,只要他爸回家,他就缠着他爸给他讲那些破案的事儿,还发誓说以后也要当个警察,惩恶扬善,他爸夸他有志气,他就挺起自己的胸膛说:“那当然。”语气里充满了骄傲。

他的家庭和睦而又幸福,他成长的环境自始至终充满了阳光,以至于让他上了高中,身上都没摆脱掉某种稚气,这是父母的包容与骄纵养成的。如果不是突然出现的家庭变故,他可能就会一直这样安安稳稳的成长,直到实现自己的理想。

那一年他刚升入高三,应该是刚过了国庆节没几天。但秦铮铮觉得自己挺笨的,因为他永远记不住父亲的忌日,不知道是不是大脑刻意将那个日子从日历上抹去了,还是选择性的将其遗忘,只知道是十月份的某一天,当日挺冷的,下着一场秋日罕见的大雨。

到了高三,很多快乐便被理所当然的剥夺了,包括课程表上每周一节的体育课。

秦铮铮活泼好动,喜欢打球,最喜欢上体育课,但已升入高三,似乎所有老师都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