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快穿之都以为是她先动了心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87

分卷阅读87

    书白摇了摇头,“我只是一个过客,没必要和他们有太多牵扯。况且以后能让他们过上好日子的,还是你们自己。”

岑书白出宫后,李公公把这番话如实转告给了皇帝。

皇帝听了之后,沉默了半晌,才道:“岑姑娘,确实是个大公无私的人。”

就连一向喜欢进言的万御史,也不由叹道:“真正的仙家,大概就是岑姑娘这样不图名利的吧。”

而不图名利的岑姑娘,避开皇城前跪着的百姓后,就兴致勃勃地往刚刚传来歌声的宅子方向走去了。

刚才太赶时间了,居然没听出那个声音是委托者霁奴的声音。

岑书白按着记忆,找到了刚刚停留片刻的宅子附近。

比起她之前在罗州,早上见到的京城街市,这里的宅子明显要精致许多。就连匾额上提的字,也颇有几分韵味。

只是这里的行人,不如刚才岑书白见到的多。而且岑书白走着的时候,还有丝竹声往她耳朵里飘。

【唔......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里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红灯区?】

【这可是经典的穿越桥段啊,穿越女的必逛之地。】

没想到这地方的曲子,还是挺好听的嘛。

岑书白摇着手中的宫扇,一边小声地对直播间观众说:“听得我都想买一位美人回去天天给我弹琴了。”

【一位美人?我合理怀疑白姐把数量说少了,按您的性格,起码也得十位啊。】

“你们可真了解我。”岑书白掩扇笑了,“不过我刚来,不适合这么大张旗鼓。”

沿街窗边倚着三三两两的少女,远远看见一名身段婀娜的女子走进来,都好奇地把窗子推得更开一些。

往常也不是没有女子来这,但她们往往是来捉jian的,哪有今日这女子这般气定神闲。

岑书白习惯了受人瞩目,倒也没觉得不自在,自顾自往那装潢得最光鲜亮丽的宅子走去。

她刚刚听曲子时特意看了,霁奴所在的地方,是四周装修最好的。所以往那去肯定错不了。

岑书白一迈进那店门,下意识吸了吸鼻子,“这味道还不错。”

上辈子沈慕之喜欢调香,耳濡目染下岑书白也了解了不少。虽然她对调香没什么天赋,但品鉴力还是有的。

沈慕之调香水平和他绘画水平差不多高,岑书白闻多了,也不觉得这香有多稀奇了。

岑书白刚迈进店门,就有一位丰乳肥臀的女子迎了上来。

对方是这迎春阁的老鸨许三娘,皮肤跟雪一样,上围丰满得晃人眼球。

许三娘稀奇地打量着岑书白,她是个女人,自然第一眼就被岑书白身上的裙子所吸引。

那裙子走动间,透着一股流光溢彩,让人挪不开眼睛。如此奢侈的裙子,若是没有根基的人,是断不敢穿着上街的。

所以许三娘很好奇这么个一看就是不凡之人的女子怎么会跑到迎春阁来。

看出岑书白身份不一般,许三娘谨慎地询问:“小娘子/女郎是来做什么的?”

该不会是来找相公的吧?

但转念一想,许三娘又觉得她想岔了。凭这姑娘的容貌身段,哪个男人娶了这美娇娘,会往迎春阁钻的。

“我来听个小曲儿。”岑书白摇着扇子,语气一丝丝的妩媚,像一把小钩子似的,勾得许三娘耳朵痒痒的,“就是临近中午的时候,声音清柔得能掐出水,唱江南小调的那位。”

迎春阁人来人往,但听岑书白这么一说,许三娘立刻就想起了一个人,“您说的可是霁奴?”

“对。”岑书白见名字对上了,也不含糊地,言简意赅道:“就是她。”

岑书白干脆利落承认了许三娘却犯难了,“可…这地方不是姑娘家该来的。您长得这般好看,万一有不长眼的把您带成阁里的姑娘……而且迎春阁,白天也不做生意。”

“我能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岑书白见许三娘执意不让她进去,便从戒指里拿出一个水晶球来,“你如果让我进去,这个就是你的了。”

那水晶球和成年男子拳头差不多大,剔透得能看清里头放的那座小木屋。许三娘这么多年见过的琉璃,都不能和眼前这座完美得毫无瑕疵的水晶球比拟。

【我tm笑死了,这不是我小时候经常玩的按下开关就会飘雪唱歌的水晶球吗?】

【网上一只一百块,楼上你可以买一个重温童年,狗头.jpg】

“这世上,竟有如此剔透的琉璃。”虽然这个水晶球在观众们看来只是一个童年玩具,但在许三娘看来,眼前这位姑娘几乎是捧着一座城池。

反正是这位姑娘主动要求进去的,她也不好阻拦啊。

许三娘的心有些动摇了。

但许三娘转念一想,这位姑娘气度打扮都不像是普通人家能养出来的,万一放她进去了,她家里人一气之下,指不定迎春阁就遭殃了。

许三娘想到这,当机立断斩断自己对水晶球的觊觎,“姑娘,您还是早些回家去吧。”

“你确定,真的不想要?”岑书白按了下水晶球开关,只见水晶球里慢慢飘起雪花。随着雪花飘落,水晶球还传来一阵清脆悦耳的小曲。

许三娘对水晶球的觊觎,迅速破土而出,生根发芽。

反正她是开门做生意的,哪怕这姑娘再不凡,她说破天,也只是做了这姑娘生意罢了。

况且,她之前也劝了好几次,是这位姑娘不听。

“既然姑娘你这么想进去,我也不好意思拦你。”许三娘小心翼翼把水晶球抱在怀中,引着岑书白来到迎春阁最好最大的房间。

“我这就让人去喊霁奴过来给姑娘唱曲儿。”得了水晶球这么一件稀世珍宝,许三娘对岑书白态度别提多热情了,“霁奴是个可怜人,五岁那年家乡闹旱灾,家里没米下锅,她爹怕养不活这女儿,便把她卖到这楼里来。”

霁奴音色清柔,唱歌时如同江南缠绵的细雨,尾音还带着点绵软的韵味。因此霁奴的歌声,在京中是出了名的婉转动听。

初次登台献艺时,就连百灵鸟都停下来听霁奴唱歌。

像岑书白这种专门来听曲的客人,许三娘不是没见过。无数达官贵人一掷千金,就为了听霁奴唱一段曲子。

这种客人许三娘接待多了,再说上点霁奴往事,便会引来客人的怜悯,到时候给的赏钱也多一些。

这次许三娘也习惯性对岑书白用上之前那一套说辞,殊料岑书白听了,嗤笑道:“既然怕养不活女儿,那做爹的为什么不去卖自己?反而要卖五岁的女儿?”

“这也不能怪她爹,老天爷若是给面子,地里就不会干得种不了庄稼。”许三娘叹了口气,“而且霁奴是家中长女,她爹也是想着她出来了能帮衬下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