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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伤春悲秋,不过觉得这样的一个朋友,挺可惜的。这次回来,如果有可能,他还是想见一面,想知道对方过得怎么样。电话那边一直是“嘟嘟”的声音,就在他准备放弃的时候,对方居然接了起来,然后那个熟悉的清冷的声音响起,“你好,秦越。”林瑞突然梗了一下,直到秦越那边问了第三次“你好?”他才回过神儿应到,“你好。”声音却有些走调。他清了一下嗓子,“秦越,我是林瑞。我回北京了。”对面安静了好一会儿,然后秦越的笑声传过来,“小林子啊!你怎么回来了?什么时候回来的?”林瑞听到对方像老朋友一样自然的问候,不知道为什么,既松了一大口气,又有隐隐的失望,“哦,刚刚到,正在去酒店的路上。”秦越接着问,“哪家酒店?这次回来,是待一段时间,还是。。。?”“过来P大教课,待一个学期,之后嘛,我还没有想好。对了,酒店在公司附近的XX。”秦越那边停了几秒钟,貌似有什么人说了句话,然后是放杯子和盘子的声音,接着秦越对着旁边低低的说了几句什么,然后回到电话上对林瑞说“见个面吧,给你接风。”林瑞听到要见面非常开心,调笑到,“好啊!那我现在是应该叫你秦总啊,还是秦董啊?”秦越笑了一下,“见面聊吧。我晚上去接你?”“好。”林瑞愉快的答应了。挂断电话,林瑞看着堵成一片的雾蒙蒙的街道,仰头靠在出租车的座椅上,闭上眼睛。十年了,这座城市已经发生了太多的变化,大家的联络方式也已经从短信变成了微信,可是老朋友就是这样的,一个电话,就可以让你的感情穿越时空,回到大家共同经历的时光。晚上,林瑞在酒店安顿了下来,又洗了澡换了身衣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想着秦越待会儿见到自己会是什么样的反应。他早已经剪掉了刘海,头发留的非常短,显出了硬朗的面部线条,大概是5,6年前开始,他戴上了金边眼镜,倒不是因为近视,只是一副亚洲人的面孔加上他又长得过于年轻,在MBA的课堂上实在压不住场子。他突然想到,当年做兼职的时候第一套拿得出手的西装就是秦越送给他的,不由得怀念那段时光,也更加期待待会儿的见面。6点钟,秦越的电话打过来,跟他说在大厅等,林瑞放下电话立刻迈开大步走向电梯。到了大厅,林瑞四处张望了一下,就看到一个高高的身影站在等候区的玻璃窗旁边。尽管已经十年没见,又没有看到正面,林瑞就是确定那就是秦越。他嘴角不由得扬起,大步走向对方。“秦越。”林瑞的声音里有着一丝他自己也难以察觉到的颤抖。对方身影一顿,然后慢慢的转过身来。林瑞站住了,就这样隔着一条通道看着秦越。时光对于秦越是非常仁慈的,褪去了他一身的痞气,带给了他更加成熟的气质,却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什么痕迹。他的头发还是非常短,似乎打一见他就是这样,所谓的流行趋势在他这儿好像根本不存在。唯一的区别是,他下颌上开始留了淡淡的胡茬。他穿着白色T恤搭了件深蓝色开衫,浅色裤子,给人感觉非常的温和。林瑞走过去,没有人伸手,两个人默契的给对方一个有力的拥抱。直到这一刻,林瑞才真真实实的感觉到了“我回来了”。他正在感慨,旁边传过来一个清亮的声音,“老秦!”秦越闻声松开林瑞,看向对方,林瑞也循着他的视线望过去,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向他们走过来,走近了才发现,与其说对方是个男人不如说是个男生,大概20岁左右的样子,简单的穿了间天蓝色的条纹衬衫,牛仔裤,干干净净的,长得非常清秀。秦越拉过他的手,声音非常温柔,“停好车了?”看对方点了头,他轻轻的将对方额前的刘海撫向耳后,然后揽着他的肩转向林瑞,“我男朋友,靳宇。”靳宇露出了浅浅的梨涡,“你好。欢迎回国。”第18章迷雾和阳光三个人上了车,商量着去哪里吃饭。林瑞坐在后座上,看着靳宇跟秦越争着去吃川菜还是粤菜,而秦越一脸宠溺的无奈,心里一时不知道是何种滋味。他不由得陷入回忆,那个人当年是否也对自己这么迁就?当年他坐在副驾驶上,对方是否也这样在等红灯的时候,看着他不由自主的笑着,抚乱他的头发?许是他记不清了,许是从来没有发生过,因为他至始至终只是个朋友。原来,一个人的幸福是可以从他的每一个表情,动作,眼神,甚至周身细胞洋溢出来的,掩盖不住,也做不得假。他应该为秦越开心。最后还是决定去吃粤菜,原因是靳宇说林瑞刚下飞机,肠胃应该会不是很舒服,粤菜比较温和。林瑞报以感激的微笑。三个人就坐,靳宇很自然的拉住秦越的胳膊点菜,时不时跟林瑞交流着有没有什么忌口的食材。林瑞很喜欢靳宇的个性,简单,快乐,自信张扬而又时时照顾别人的感受,他对这种年轻而又不幼稚的人向来很有好感。点了菜之后,话题自然转换成林瑞这些年的生活,芝加哥天气怎么样,食物好不好吃,读书是不是很辛苦,外国人是不是都疯狂健身,林瑞无所谓聊这些,秦越是真的很关心,而靳宇,则总是恰到好处的加入讨论,即使是问出再傻的问题也萌的很。一时间,气氛非常愉悦,宾主尽欢。只是不知道是刻意还是无意,秦越没有问林瑞的感情生活,而林瑞轻描淡写的掠过了一个人在异国他乡打拼的不易。话题聊到秦越身上,林瑞了解到,秦越还在同一家公司,可是已经是中国区负责人了,师兄两年前跟一个新加坡来这边读书的女孩儿结了婚,所以已经调去新加坡分公司做市场部总监。靳宇是美院大三的学生,跟秦越在一次画展上认识。谈起这件事,靳宇毫不掩饰对秦越“一见钟情”:“那时候他一身的精英范儿,留着淡淡的胡茬,我当时就想,这么帅,适合做老公啊。”林瑞失笑,而秦越“啧”了一声,抬起手,轻轻的揉着着靳宇脑后的发稍。接着,靳宇开始跟林瑞讲秦越生活中的糗事,简直是声情并茂,调皮又可爱。林瑞听着靳宇讲秦越学着做饭的黑历史,眼前却不由得浮现出当年的那顿简单的要命却带给他无限温暖的早餐。在他的记忆中,秦越一直是有温柔的一面的,可是更多的,却是冲锋陷阵的一面,强大而凌厉。原来有一天,这个男人也可以为了一个人学做饭,学做家务,安心的坐在副驾驶上。秦越也终于问起这次林瑞回来的计划,林瑞简单的回答,“哦,我去年在那边tenure了,所以有一年时间可以四处访问一下,P大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