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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偶尔点头表示认同。44我选择在C市冬日难得的一个有太阳的晴天扶着他出门到外面走走。阿凡半躺着身子说要自己穿衣服,干娘把羊毛衣和呢子外套都准备好了放在床头,可是阿凡因为进食太少,已经连扣扣子的力气都没有了,他竟然虚弱至此,我黯然神伤,于是凑过身去帮他把扣子一粒粒扣上。他的气息落在我的颈上,十分微弱,早不像当年那么热烈了,我却仍旧觉得充实,盈满了整颗心。寒冬十二月,梧桐树光秃秃的落尽了叶子,叶子的一生恰如人的一生,经历春夏秋冬四季然后埋入泥土,不复再生。我们活着,经历最美好的青春,然后衰老,然后死亡,没有超度,没有来生。阿凡走得很慢,走两步,要停三步,我扶着他,陪他伫立,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和他这样并肩站立过了。冬天的阳光形如虚设,只有风还是很烈很冷,把梧桐树梢仅有的几片叶子都吹落了,有一片,落在阿凡肩上,我想我明明已经远走了,又何必,在最后的时候,心生不忍,回头了。在我手中的阿凡的手臂,只有衣服,握不到手骨,我叹一口气,“你去医院,我陪着你,好不好?”语气极尽温柔,像在哄一个孩子。从前只要我说出“我陪着你”这四个字,无论我有什么要求,阿凡都会答应。可是如今,阿凡只是默然,那双纯黑色的亮晶晶的眼睛也再不会放出如昔日的光芒了。我记得几年之前,我们常常在深夜打电话,有一次,他毫无预警的半夜打来,我看了眼表,凌晨两点。那时我正在读林语堂写的一本书。我问他,“怎么这么晚打电话来?”他说,“你在干什么?”语气有点醉意。我说,“在看书。”他问,“你在看什么书?”我说,“林语堂的书。”我的声音有点细,自大学分手之后,我和他之间越走越远,那些一起听的歌,那些一起看的动画片,那些一起玩的游戏,一起逃过的课,都已经随着年龄远去,沉淀在历史深处了。越长大,各自谋生,我和他重叠的部分,也就越少,回头看,仿佛是我在背叛他一般,偷偷摸摸有了其他情人。他没听清楚,他那边很吵,震天响的音乐和吵闹的人声,遂又问了一句,“什么书?”我耐心答,“林语堂。”他遂回了一句,“哦,就知道你只喜欢这些。不是物理就是文学。”我莞尔,岁月老去,他却似乎永远停留在最张扬的年纪,不肯收敛。我是被他落在了身后的。他说,“你给我念一段吧。”我如蒙宠召,一时无所适从,他平日从不和我谈我看的书,我问道,“从哪里念起?”他唔了一声,说,“就从你现在读到的地方念起吧。”我摊开书,床头的台灯打下来,把听筒握在手心,像恋人絮语般爱抚着那段文字,“可说人之永生是种族的,而宝石的永生是单独的,木兰游观始皇无字碑那一段尤说得详尽。那一块石头无情无感,故永远生存,人为有情之动物,故个人死去而家族却永远流传。有人说这不过为要充满人求永生之欲望,强为解释,但我说有深道理在内,非妄言也。”我还未念完,他便挂断了。我听得到他声音里的沙哑,我能猜得出他此时此刻正在何地做何事。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这样的声音激发了他的欲望,我习惯像对待恋人一样对待文字,我习惯用这样的口吻诉说我喜欢的东西。但我唯一确定的是,他在酒吧或者舞厅,他的身边,一定有另一个男人,或者更多,男人与男人之间的qing事就是如此,只有身体在肿胀,只凭本能做事,永不餍足。我害怕我有一天也会如此,彼时我已经在边缘徘徊,我看着已经在深渊里不可能再走出来的阿凡,他抬头望着我,我是他唯一的救赎,可是我在犹豫,我在寻找另一个依靠,我害怕面对他,我就这样离弃了他。那一个晚上,凌晨两点,台灯亮着,书本摊开,我一直在等他打回来,可是他没有,我想象着他那边的情景,然后回忆起我们在一起的时光,独自在深夜BQ,再用手解决。我恨这样的自己,怎么可以这样堕落?45出了那件事以后,阿凡就没有再去上学。但是时间能磨平所有突兀的伤痕,后来过了一年,阿凡好像渐渐从这件事的阴影里走出来了,于是每周末仍旧回去上声乐培训。因为在红磨坊打工的关系,阿凡喜欢上乐器,颜伯母于是给阿凡买了台钢琴放在家里。在那个年代,钢琴还是很贵重稀有的东西,阿凡常常在家里弹琴,我也跟着阿凡学会了不少的曲子。初中结束的那个暑假,我们都成为了十四五的少年。有一天只有我和颜伯母一起吃晚饭的时候,颜伯母语重心长的对我说,“萧然,你去劝劝阿凡,无论如何,一定要他读高中。”“嗯。”我点点头,对于颜伯母的要求,我一向不会拒绝。第二天上午等阿凡起来,我就和他说这件事。阿凡的回答是,“我现在已经可以去酒吧唱歌,我能自己赚钱养活自己,人生又不是只有读书这一条路。”我继续劝,“阿凡,你不要总是这么任性,你为伯母想一想,她多希望你会继续读书。”阿凡一口拒绝,“我不喜欢学校。”“可是,”我想了一下,我知道方文博的事对阿凡还是有影响,“你和我一起读高中,然后再考同一所大学,不好吗?我们可以一辈子做校友。”阿凡的眼睛闪了一下,刚刚起床的他还有点呆呆的,头发乱蓬蓬的翘起来,然后眼睛又随即黯淡下去,“可是我已经落下了那么多的功课,中考也已经结束了,怎么和你一个高中?”我心里叹一口气,确实已经太晚了,但是面子上还是强打精神,宽慰阿凡说,“还有一个暑假呢,送会有办法的。”只是没想到这个办法来得那么快。初三暑假,正逢全国青少年歌唱比赛。一中有一个规定,凡是能夺得全国性赛事的第一名,便能不考试,直接扩招进去,比如我,就是全国奥赛一等奖。我和阿凡说,“我们去参加那个比赛吧。”“好。”阿凡即可答应,说道,“我去红磨坊请段时间假,定要去拿个第一回来。”我最喜欢阿凡的这份自信。46第二天我们就去C市的分赛区报名,参加预选赛。出门之前颜伯母给阿凡准备好了衣服,一件白色衬衣,一条黑色裤子,还帮他用发蜡弄了下头发。虽然阿凡满心不喜欢伯母给他挑的衣服,但是耐不过伯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