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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吹得游末一下回过神来,不安中透露着些许的紧张,要不是路灯比较暗,叶一泽就能看到早先想目睹的小红脸了。游末觉得即使旁边的人有种不容抗拒的压迫感,自己不该与他有过多的牵扯,对方绝对有一些他并不想了解或者害怕看到的过去,看着叶一泽的侧面,总能看到那张面无表情的脸,此刻在路灯的印衬下,更加显得格格不入。路上暖黄的灯光,然而身边比自己高半个头,一直沉默的学长却有些朦胧起来,游末真正认识到自己怕是从相遇看到的第一面就裁进去了,无论后来他的性格好坏,自己一直紧随其后,从不曾想过不理睬的念头。叶一泽没注意游末看自己的眼神变了,在他的潜意识里,恐怕无论对方喜不喜欢自己都是只能属于自己的,更何况刚刚还害羞了,这么容易一动不动的学弟还是不要当面揭穿他比较好,觉得自己太善解人意的叶大爷突然想到游末室友的短信,再对比一下这是我喜欢的人,友情可以理解,但是我的人去看别的男人发sao应该给予一点最起码的警告,“今天我要回去,明天看节目可以,不要坐在前面显眼的地方,前面太吵,动作可能还不小,坐最后一排,安全。”第一次听到叶一泽说这么多话,决定以后继续默默站在学长后面的游末表示惊呆了,这是在关心自己吗?“蒽,我也比较习惯坐后面,对了,你几号放假?”“15号考完最后一门,你呢?”游末自动坐后面叶一泽已经觉得不用担心了,竟然还提前在想我了(ˇˇ)~“果然大三课少还能先走,我们得到23号!!”“……”看着眼前的人抓狂抱怨的神色,叶大爷深深地感受自己还没一张课程表重要。游末以为自己过于激动的语气震到了一泽,便换了一个话题,“你看过隋枫的文吗?”隋枫成名近十年了,自从玄幻文红得发紫后,人气就没降过,写的文不算多,却本本构思巧妙,情节背景庞大复杂,长篇文写得不好就容易烂尾,可是这位名为隋枫的作者一直保持平均的更文速度,微博发的图虽不多个人生活照还是散播过的,粉丝见了他本人的照片,都觉得很帅气,最近一张他男朋友偷拍的照上传了微博,把粉丝们都惊哭了,30多的人了,不出门竟然就顶着一头鸡窝窝在沙发上抱着被子磨文,萌煞一切男女粉,恐怕黑他们的都要回转红粉色了。时而出现在镜头的另一个男子是隋枫的男朋友,两人早就出柜了,关系一直很好,没结婚据说是因为隋枫懒得去国外,听到英文头疼。有些疯狂的读者还会特地跑到人家小男友的咖啡店,只求偶尔能遇到他。游末比较羡慕他的编辑,可以省好多口水了,这么自动的作者真是罕见了,但不可否认的是隋枫的文看过的人,就算你不喜欢题材也会爱上那字语间磅礴的画面与深厚的情感。叶一泽看着眼睛黑亮的游末,无奈了,“你喜欢看他的文?”“写得很好啊!!你不喜欢?”“唔,看过两篇,是不错,╮(╯▽╰)╭你这么喜欢我帮你拿到他的签名好了!要吗?”“真的?你能拿到?!我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作者,还能拿到签名,太好了!!”游末觉得偶像的签名如同在眼前,心里高兴的快飞起来了。然而,叶一泽看到笑容都快遮不住牙齿的游末脸黑了,虽然那人的文不失为佳作,可就一破签名还能开心成这样,难道一个没见过就会窝在家码字的男人比我还重要?!为了挽回自我的地位,“别看他文好,人很懒的,衣服乱扔,零食丢得满地都是,却还有洁癖,只用自己的杯子毛巾,别人睡过他的床,肯定不会再碰,吃饭还挑食,比两三岁难养的破孩子还麻烦几十倍!!最可怕的是,你碰过他电脑,就算只是摇了记下鼠标,他能冲你发疯半小时,然后列入黑名单!!!”叶大爷深有体会,加上地位岌岌可危,一开口便滔滔不绝的道出自己小叔绝版的毛病。然而,他不知道的是,在一个粉丝眼里,这样的爆料全是自己知道了而别人不知道的优越感的由来,偶像就是留胡子那都是颓废帅的无比的,更何况这些人人都会有一两个的小习惯,一个人全包了不是可爱的不得了!游末默默地将这些秘密一个个记在脑海里。“诶?你怎么知道?”后知后觉的某人才问道。“哦,我没告诉你吗?他是我小叔。”“……”你还真敢说。“再走一段吧,我送你回寝室,然后就直接回去。”“哦。”游末其实有点难为情,一边认为男生送男生有点怪异,又因为第一次还是自己喜欢的人送自己会宿舍而带着淡淡的欣喜。叶一泽送未来老婆到宿舍后,自我认为送人的感觉还不错,便坐进了在门口停了近一个小时的黑色轿车。“小叔。”冲着车里闭目养神的某人喊道。“蒽,闭嘴。”说完继续睡觉,天知道自己已经两天没睡个好觉了。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学期过去啦,两个人,都有点春心萌动啦(ˇ?ˇ)小叔的个性,哈哈哈,容易炸毛说的就是他了,难搞的女王受差不多也是他了。真心佩服咱们的小枫子(小叔男友)☆、叶家丝毫不觉得刚刚还在猛爆眼前的人黑料存在犯罪感的叶大爷看着叶隋懒洋洋无害的模样,感慨着他都离开叶家近十年了。自从出柜遭到家人唾骂不醒悟被逐出叶家以来,他一直没回来过,靠着自己写作也能很好的生活着,哦,就是不能自理,也幸亏这懒得出门的家伙能碰到一个不嫌弃他还爱死这幅模样的男朋友!!说到他们俩人的相遇用他小叔当时的原版话说就是,“你知道我只是看中那咖啡厅环境不错,离我住的地方又近,懒得换来换去,就一直在那写作,才给了阿枫瞄准我的机会,之后看在他会做饭整理屋子,长得还不赖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地拿下了。”然而事实是,人家林枫大学和叶隋在一个辩论赛见过,由于叶隋刚刚踏入写作前期不太出门,那时林枫虽然有点喜欢他,总感觉按照叶隋那不用非诚就直接勿扰的个性,贸然去找他肯定会被拒绝加列入黑名单,不得不说有缘的人就是能一眼看穿对方,所以后来得知小叔在鑫溪花园买了房子后就在那附近买了个门面开咖啡厅,果不其然,那两眼不看世界多美好的叶隋就窝在了这儿,别提他有多喜欢这幅【这是我第二个家】的模样了!经过林枫温水不滚的模式细打慢追,俩人很自然地就走到了一起。蒽,顺利地压倒了当时的叶二少…….这趟重回叶家恐怕也是爷爷命令的吧,小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