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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里鹿/豆荚张文案大型内部自销现场。ABO设定,姑且算是家庭戏吧,讲的是一家人的故事。主CP:双A年上,宴宗羡X宴雀第1章人的一生中有些错误是不能犯的,我们将这些错误的后果统一描述为:没有回头路。比如,我,一个男alpha,搞上了同样身为男alpha的小叔叔宴宗羡。事情会发生,源于我长期的引-诱和纵容。对,是我勾-引的他。那时候我可能有点疯了,以致于没有把这件明摆着是天大错事中的“错”字,当一回事。而我会那么疯,是因为我感觉自己会失去他。彼时他身边出现了一个过分危险的男omega,叫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反正非常帅、非常出色,会做人,尤其会哄我爷爷。宴宗羡带他回过家一次,我爷爷就对他赞不绝口,好像这人就是自己板上钉钉的小儿媳了。有好一阵子,爷爷都在劝宴宗羡把婚事定下来。后来他们分手了,爷爷遗憾至极,简直痛心疾首。所以,我慌了。可是我发誓,那会儿我勾引宴宗羡只是想推迟失去他的时间。我没想真的和他有未来或者怎么着,毕竟这显然没有可能。我只想晚一点,再晚一点,等我长大一点,独立一点,可以不用赖着他活下去了,我就祝他找到真爱。我承认我很自私。而全世界只有他这样宠着我的自私。承蒙他的宠,我得逞了。他和那个omega没成,倒是我们俩糊里糊涂地维持了差不多三年不道德的关系。可是再怎么样,我也不能一直无理取闹,一个错误哪怕回不了头,也应该及时结束。所以半年前,当宴宗羡说要出去拍一部戏可能很久回不来的时候,我跟他提出了“结束”。他没有答应,也没有不答应,就是没让我去机场送他。从他离开家,到过年,一共一百七十四天,我们几乎没有联系。我以为他算是默认我的提议,我们不会再纠缠了。结果除夕这天早上,我一睁眼就收到他的信息,让我去市中心的世纪之光接他。我说我可以把家里自动车的远程控制权授权给他,他自己使唤车把自己接回来就行了。他不依,发来语音,口气不容置疑更不容反驳。“你亲自,一个人,来世纪之光找我。到了给我发通话请求。”我很久没有听到他的声音了,心脏一下子就像被他重重擂了一把,麻得厉害。最后我没能犹豫多久,就屁颠屁颠跑出去了。出门之前我没想到市区这么热闹,但不是过年的气氛,是情人节的气氛。因为明天就情人节了。眼下满大街的广告位都充斥着爱情元素,路边的自助贩售机也新增了玫瑰花,还有免费赠送的心形气球。世纪之光的中央广场上,正聚集着大量的人。他们看起来在准备进行一场游行,每个人的脸上都画了一道彩虹,手里还挥舞着小小的彩虹旗和一些标语横幅。“Loveislove!”“双A双O没有错!”“支持爱情和人权,反对倒行逆施!”“……”这些标语都没什么新意,但大家很激动。有人在里面带头喊了句口号,其他人立刻跟上。一两百号人齐声喊,还是很震撼人心的。我从旁边路过都有些被感染到,不由得伫足看了一会儿。“唉你好,这位小帅哥,要不要参与我们一会儿的游行?就从世纪之光到南湖。”立刻有人拉我入伙。我问:“你们这个游行,是因为修改那个事儿吗?”最近一次人口普查表明,我国的人口生育率低到了令人……哦不,是令政府心惊的地步,所以有很多搞法律的、搞计生的,就都开始提议修改,建议取消双A和双O婚姻的合法性,并逐步禁止双A双O恋,以此拯救飞流直下的生育率。我对宴宗羡提出“结束”,也是在人口普查完,网络上疯传修改之后。当时我想好了,如果他向我要一个理由,那我就用这个,说法不容咱俩。可是他没问。我想,我的小九九他早就一清二楚。我二十二岁了,马上就毕业了,但他偶尔还是会把我当小孩,看穿也宠着不说穿,怕戳疼我的薄脸皮——我小时候有一次因为很小的事情就感到丢脸,大哭了好久,最后嗓子都哑了,所以他总记得我脸皮薄,要保护我幼小的心灵。后来他常常对我心软,也就是心软在这份保护欲里。他总是会忘记,其实我的脸皮一点都不薄了。我都敢勾-引他上床了。“来,这个给你,你如果想来,就一起来!”一面小旗子被塞到我手里,我回过神来,眼前拉我入伙的小O笑嘻嘻地冲我挥手,“我们准备出发了,我要去队伍前面!”“哦……好。”我点点头,挥了挥手里的小旗子,说,“谢谢你。”原本乱七八糟聚在广场上的人,已经在开始排队。小O往前面小跑而去,边跑还边喊了一声口号。他们的游行感染力十足,虽然是争取权益的游行,但并没有那种群情激愤的戾气,一个个笑嘻嘻的其乐融融,倒像是要去冬游。我要是没什么事儿,说不定也就去了。但我还得把宴宗羡这个祖宗接回家过年,吃年夜饭。而在这之前,我首先要深呼吸一口气,然后给他发通话请求,接着和他独处一整段回家的路程。上帝作证,我真的怕自己的心跳声吓坏他。作者有话说:第2章“广场?好,等我五分钟,马上到。”通话接通后,我只说了一句“中央广场”,宴宗羡就把话都说完了,然后秒收线。他这听起来像是工作状态。都大年三十了,还在工作,真是兢兢业业。说起来,他今年……应该是个导演。这我不确定,因为分开的时候,我的注意力都在自己提出的结束上,没有在意他这次出门拍戏是什么身份。从高中起他就在搞电影,凡是电影相关的工作,他全能干。找钱的制片人,写本子的编剧,出镜客串龙套角色的演员,后期剪辑,甚至是做特效的程序员……我都见他干过。很多人劝他专注一项干下去,认为他随便哪一项都会功成名就的。就比如演员。他长得好看,是那种初见必然会惊艳的类型。他二十岁的时候第一次出镜,演个加起来只有半分钟镜头的小少爷。英式长发,蓝色绸缎衬衫,黑裤子黑皮鞋,从一家酒店的门口走出来,目光中透着那种见惯世面才有的高贵骄矜,深色随意而冷淡。有人叫住他,他抬头对镜头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