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262
书迷正在阅读:是玉(原名:玉非白玉)、被日还要高考、蝴蝶与花(1v1 产奶)、月亮背面(1V1)、头牌花娘(强取豪夺,6pH)、替嫁:我在八零年代勾引厂长姐夫、论坛(校园1V1 H)、替身、鸽血红(高H 骨科)
251. 林哲庸在床上抽烟,抽第四根烟。 烟泛了潮又被晒干,水分的进出带走了它的香味。林哲庸被性器贯穿钉死,连心带身体一起四面透风,三面漏雨。 幸好自己不会怀孕、也很难再被标记,大概可以求得一点心理上的安慰…… 真的可以吗? 林哲庸抽烟时手微微颤动着,眼睛飞速地合闭。那样子像极一条被雨淋湿、皮毛黯淡的、无助的狗。 而林素素无声地贴紧他,赤裸地依靠他。 并不知道林哲庸与她接触的地方犹如有火在烧。烧灼的痛。这时候的meimei是一株叶片阔大的荨麻,蹭过之处皆会留下红肿的痒痕。 “你的爱让我痛苦。”林哲庸想说,但还是忍住了。 屋里好沉默,光影和声线都被束缚。空气也被灯光烤的凝固成一块儿,像断翼的飞鸟般直愣愣地坠落下来,溅湿了床铺。 林素素好奇地伸出手去摸。那感觉像胶冻,可以被捏成任何形状的、凉丝丝的胶冻。柔软的哥哥也可以被捏成任何形状,这太好了。 “你想要怎样呢?素素。” 林哲庸凄然地问道。脸上的笑是狗哭,眼里的水是血泪。他是一首临亭吟诵而作就的诗,一张午夜梦回挥绘的画。蓝色的悒郁是最华丽的词藻,最斑斓的颜料。好优美。 在这一瞬间,林素素懂得了沈蝶—— 即便喜欢的是alpha,但这样漂亮的omega太少见了,欣赏、收藏、分享一番,也未尝不可。 “就这样。”林素素轻轻地说,“哥哥,这样就好。” 真是抱歉,她给不了林哲庸所谓的“正常”,被无数人凝视的正常是相似的平庸,但这种面目模糊的平淡平常是最安全的,出挑才是引来危险的饵。 就像他的出挑钓来了沈蝶,而她的出挑又钓了沈蝶一次。 那个女alpha永远横在头脑里,顶的两边太阳xue生疼,幸好她与哥哥赤裸相贴,这份温暖让人放松,成为泡在温水里的青蛙。 252. 林哲庸不再往下问了,手里的烟却还在燃烧。 一寸寸的白烧尽了,就成了腻人的灰。灰色一节节地延长出去,脆弱地要掉不掉。掉下去就会把棋格般的床单烫出一枚永恒的黑子。 林素素兴奋,兴奋的要发疯。 因此她忽然出声:“哥哥,烟灰要断了。” 林哲庸看向她。 林素素说:“弹到我嘴里吧。” 她紧盯着林哲庸,然后缓慢地张开嘴。眼睛湿漉漉,嘴里湿漉漉。才出生的小兽,眼睛上蔚蓝色的瞬膜。粉红色的咽喉,腭悬雍垂像一枚小小的铃铛。 她要用口腔当哥哥的烟灰缸。 这就是她给林哲庸的答案,关于所有问题的答案。 但林哲庸没有接收到答案,所以解不开秘密。 他只是拧眉,接着一把推开林素素的脑袋,怒道:“神经了不是?” 林素素猛然跌荡在床上,然后咯咯地笑了起来,笑声说不出的欢快与活泼。 “有一点点,”她冲着林哲庸做手势,拇指食指将将合拢,脸上蒙着天真的残蜕,“但只有一点点。” 有一点点失望,因为感觉自己被浪费了。 自己不爱的沈蝶可以把自己当酒瓶或者烟灰缸,宠物或者奴隶,那为什么最爱的哥哥不可以,是因为自己太脏了吗? 林素素弄不明白,就像当初不明白y=—x一样,但懂太多也是一种痛苦。她那时嫌弃哥哥不会不懂装懂,后面才发现“忘记”和“迟钝”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 哥哥真是教了她太多。 她愿意在哥哥面前甩尾巴,舔舐他的肩窝或者腰窝,填满或者被填满。 一切都如做梦般幸福。连沉默都是幸福的。林素素依恋地贴近林哲庸。 253. 然而,刺耳的电话铃声猛地响起,幸福的泡泡被瞬间戳破。 林素素连接都不用接,就知道这通电话是从何处打来,于是她恹恹地笑了一笑,“哥哥,我要走了,有人找我。” 林哲庸正披着床单弯腰,把烟灰弹在垃圾桶里。露出的背脊曲线很美,像一把苏木做成的提琴圆弓,甚至不需人挑弹就可以自动奏鸣。 “我要走了。” 于是那琴弓颤了一颤,手指头捏不稳,烟蒂掉在垃圾桶里,不一会儿就蔫熄了。 他再回头时,看到林素素已经穿戴整齐,崭新利洒地站在床头,手里捏着那只自己永远打不通但别人却能在半夜打通的电话。 “现在很晚了,有事不能明天去吗?” 林素素把头发撩到耳后,满不在乎地说:“不能,学校太畜生了,老师总找我有事,请假都不得安宁。” “哥哥,我最近可能很难准点回家,麻烦你等等我。”林素素双手合拢,朝林哲庸拜了拜,幼稚地祈祷:“再等我一下下就好了。” 她背负着林哲庸的目光和怀疑往外走,走到门口时,林哲庸叫住了她:“林素素,你是去找女朋友对吗?” 林哲庸的语气很平淡,是家长发现孩子又在往外疯跑,那种无奈的平淡。不带别的情绪的平淡。至少他认为自己是这样。 林素素歪着头看他,麦色的皮肤很阳光,含糊其辞道:“怎么会呢?” 说完,林素素在心里微微一笑,心满意足的微笑。 那柱神圣祈愿的檀香烧着小红点,香气活了似的往天上袅袅地飘,细淡的烟里杂着无数人间的眼睛,闪闪烁烁地窥视着天,结果发现那里无神也无佛,只有丑陋的、错谬的信仰。幸好自己日夜朝拜乞怜的是檀香本身。 所以可以得到回应。 那感觉就是神迹。 254. 林素素像是一只被沈蝶放养在山上的动物,先是从醉醺醺的迷魂阵里逃出来,清醒后又被沈蝶用铃声拽着撤回去。 林素素很淡很淡地叹了口气,于黑夜中漫步而行,往沈蝶置办的所谓金屋而去。电话还在疯狂地震动和尖叫,林素素用手捏住它,像捏住一颗狂跳的心脏。 想把它捏爆算了,为什么要打扰自己。 真的好烦啊。 255. 林素素一天内赶了好几个场,做了好几场爱,累到忘记遮掩。所以走得懒散,不甘不愿。根本没注意到林哲庸披着一层薄毯站在她身后望。 帝都很繁华,一只钢铁洪流制成的野兽。但现在实在是太晚了,连它也疲倦,只有路灯般的眼睛在黄黄地眨动。 林哲庸目送meimei走进黄光里,走进黑暗里。渐行渐远,被淹没。她的手臂在身体两侧摇晃,挺直的背轻慢地弓起来,低矮了下去,苍老了下去,仿佛已经枯萎死掉。 不该这样的。 有哪里不对,有哪里不对。 林哲庸咀嚼着meimei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 他转身进屋,不到半分钟便收拾妥当,开始循着味道、巡着街道、寻着林素素。 房间是林素素自己挑选的,朴素简单。楼层低矮,临街而立,和任何华美的形容词都没有关系。因为近,与学校和林哲庸所在的那个家组成了一个完美稳定的三角形。林素素就在这钢丝做成的三条边上走。一会儿跳进林哲庸温暖的怀抱里,一会儿跳进沈蝶贪婪的肠胃里,玩着危险的游戏。她下意识地不去思考败露的可能性。 沈蝶当然不喜欢这样破烂的小房子,但还是为了林素素让步了,就像她为了林素素口中的“幽会”而独身赴会一样。她愿意在这些无伤大雅的事情上宠着林素素。其实以她的个性,连模棱两可、任东任西的让步都稀有,这样的恩宠应该让对方感激涕零才对。 256. 林素素进门时眼神是虚的,正当她在玄关处弯腰换鞋看地板时── “你跟林哲庸上床了。” 沈蝶笑着说,并且语气笃定。句末那个圆圆的句号像圆圆的眼睛,把林素素整个儿吸下去。一个黑洞,不停地、贪婪地吸走自己的精力。 沈蝶身穿纯白色家居服,站在窗边遥遥地望着林素素,舒肩挺背,表情是一如既往的从容淡漠。 旁边的木质支架上摆着两杯残酒,一碟烟熏干酪、几个空酒瓶,横七竖八地摆成迷魂阵,把之前的林素素困在里面,也把现在的林素素困在里面。像个牢笼。而唯一放风的机会,已经和哥哥在床上用完了。 林素素不知道她是用眼睛看到还是鼻子闻到,或者是用透明的触手感知到,反正沈蝶有的是办法。自己被她开膛破肚,脏器血rou都一清二楚,仿佛永远赤裸,永远弱小,像一个只知道嘬手指和奶头的小婴儿,被看似温暖实则藏针的襁褓戗爆。 “啊?”她懵懂地望向沈蝶。 “过来。”沈蝶拍拍窗沿,不知道是要林素素靠上去还是跪上去。 林素素顺从地走到她身边。 沈蝶拿起那盏酒抿了一口,调侃道:“真会见缝插针,说是急得不得了回去一趟,原来是下半身急,急的连电话都不接了。”但也并没有要追究的意思。 林素素只能尴尬又羞赧地笑笑,小姑娘家被戳破秘密心事时的笑。只是在沈蝶的威压之下,暂时不敢跳脚。 沈蝶享受这种羞赧,才挂枝头的花的羞赧,比一切珍馐佳肴更美味。 践踏会反抗的猎物才会有快感。 难以驯化的猎物才能激起人征服的欲望。 林素素包藏的祸心、暗怀的鬼胎同暴烈的脾气一起,组成了一只张牙舞爪的可爱小兽。 被皮鞋尖踢踹时哀哀惨叫的小兽;被湿腻章鱼捂到窒息时胸膛起伏剧烈的小兽;被烟头烫到口腔起泡的小兽;笑容熟练却心有怨恨、无比不甘的小兽。 这两兄妹畸形的关系也是林素素的诱人所在之一。沈蝶过的太平淡顺遂,需要刺激、玄之又玄的、突破常规的东西。 而林素素太对沈蝶的胃口了。她甚至不舍得同别人分享这副新画卷,也不想待价而沽,只想一个人细细品鉴、把玩、摊开又卷起,私有私藏。看画中人奋力求生又无可奈何的模样,真是比任何毒品都更让人上瘾啊。 257. 沈蝶端起另半杯酒递给林素素,让她继续未竟的豪饮事业,然后开始语气淡淡地教导:“这并没什么,人总要抉择,要虚伪地求生,还是真实地求胜。世界全无意义,毫无道理。何为道德,何为良善?所谓的答案是蚂蚁一样的人自行制定的。只要比他们强,就不必被束缚。” “我很高兴你能下定决心,了却心结。能自己做决定的事情并不多……生还是死,谁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说不定因为战争爆发死掉,因为小石子击中脑袋死掉。既然无法避免,未有定局,就顺着你的心意来。总是要有人做出牺牲的,不是你,就是你哥哥。” 林素素仿佛在听老师讲课,如果沈蝶没有在脱衣服,就更像了。 沈蝶是造物主、上帝、领袖、教师、藏得很好的自大狂。 “糊糊涂涂地过日子,糊糊涂涂地压抑,糊糊涂涂地讲究……何必。” 林素素糊糊涂涂地想:沈蝶很讨厌,她的教育癖、居高临下的态度都那么讨厌。说出的话也又大又空,仿佛说了什么,又仿佛没说。 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为什么牺牲的人不能是她自己呢?让她被小石子砸中脑袋死掉好了。给林素素幻想的沈蝶的千万种死法添砖加瓦。 林素素每每都觉得,对方只是在用老旧积尘的尊贵强jian自己。 沈蝶摸摸她的头,带走她的灵魂; 咬咬她的手,带走她的触觉; 抱着她时,怀抱像一个牢笼。 林素素的心理受了压迫,变得奄奄一息,身体却没什么骨气,在充足的营养下茁壮成长着。 沈蝶放在酒杯,直起腿,跟她面对面站着,伸出手压了压林素素的脑袋,比划着笑:“你都和我差不多高了。” 差不多的身高,差不多的头发长短,只肤色有些许差异,但那个不重要。 林素素也笑,学着沈蝶嘴角上提,眼睛却无波无澜,静得像一眼潭水。 “最近锻炼得多,吃得也很好。” 沈蝶忽然伸出手揽住林素素,轻轻地拥抱了这个年轻的女alpha。 “简直像我的女儿一样。”她说。 沈蝶的声音轻得像一声叹息,或许还有点儿感伤。 而林素素也主动地回抱了她,嘴巴还是在笑,“如果我是您的女儿,一定会比现在幸福吧?” 沈蝶在林素素耳边淡淡地说:“现在也挺好。” 她松开林素素,往后退了一步,站在了支架旁,沈蝶的脸上看不出什么,林素素却感受到了对方火一样旺燃的欲望。 果不其然,沈蝶仰着下巴道:“素素,去把东西拿过来。” 林素素早懒得和她作对,自动转身去拿东西,同时在心里冷笑着想:如果你有女儿,也会这样对她吗? 畜生。 正当林素素踮着脚去够沈蝶最下流的想法时,电话又响了起来,打断林素素低贱的动作和沈蝶高贵的喘息。 真是难得打通。煞了风景。 林素素犹豫着接还是不接,最后还是接了。 电话里的林哲庸关怀地问道:“素素,你现在在哪里?” 林素素看了似笑非笑的沈蝶一眼,语气自然地撒谎:“刚走到门口,快到学校里面了。” 那边沉默了一会儿,林素素只能听到林哲庸细弱的呼吸声,“那你早点休息。” 可是,沈蝶的胳膊已经勒在了她的脖子上。 怎么休息...... 258. 林哲庸弄得再快也晚了,连林素素的背影都看不到,只能凭着野兽一般的直觉去找。 所幸还是成功了。 于是他看着林素素一步步爬向唯一一扇亮着的窗户。 冷白的灯光照透玻璃、照透窗帘,照不透rou体。一个熟悉的、细长的背影,漆黑地投映在林哲庸的眼睛里。 遥远的记忆如针如剑,从一个xue位跳跃着穿刺到另一个xue位。 筋骨疲软,身体失重。 可怕的猜想占了上风。 林哲庸“嗬嗬”地抽起气来。 抖着手挂掉电话不一会儿,窗子里的冷白灯光熄灭,林哲庸眼里的光湮灭。他望着上面——目光不可抵达之处,心里的烦闷无措煮成了一锅粥,喉头痉挛着抽搐,他被迫捂着胸口弯腰干呕。 出门太匆忙,连衣服都没穿好,更没时间清洗林素素射进体腔的爱情,因此林哲庸一弯腰,就有蛇一样的痒意从股缝间蜿蜒着往下钻,那股腥膻味儿把淡蓝的裤子染成靛蓝。 作为哥哥,一直是他来处理残局,包括残羹和残精。 那么这次也该是。 林哲庸狠狠地擦了擦流着涎水的嘴角,起身时已经面无表情。他拖着两条腿,用与林素素来时相同的步调,缓慢地向家里移动。他需要一点时间,一点空间,一点计划,来排除其它的可能性,来毙杀剩下的可能性。 而家里有他想要的一切。 除了林素素。 259. 自搬到帝理周围以来,林哲庸是不怎么管林素素的,也管不住。只能靠林素素的自觉性,来决定她回不回家、什么时候回家。因为林素素要学习、要社交、要课后加练以维持自己优良的成绩。 而林哲庸要做的只是等待,等到饭菜凉透、精力耗尽,便给林素素打个电话。 能打通最好,但一般打不通。 林素素给出的解释是学校管控。 学校要管的事情可真多。 小卖部今天不开门。 林哲庸带了证件和礼物进到学校里,去找了林素素的指导老师。 老师的态度很好,但这种好是针对林素素和林素素背后之人,而并非林哲庸本身。 “唔,没有,我们前期是比较自由的,提前检测资质和适配性,也有正常的训练和学习。等到九月份才会正式上课,那时候才是真正的忙。林素素各项都非常优秀,深得沈教授的喜爱,前途无量啊。” 林哲庸仿佛不胜欢喜地说道:“早就知道贵校治学严谨,对进出校事宜管理甚严,还会收管电话光脑。林素素在这里我真是太放心了。” “没有的,林先生,目前只需要打个申请就可以出校,频率不要太高就好。至于管控电话光脑,那更是无稽之谈了,学生有她自己的生活,只要完成课业,旁的我们是不会多管的。” 老师说到这里,欲言又止,意识到眼前这个漂亮omega家长是个被孩子蒙在鼓里骗的呆头鹅。 不过这也很常见嘛,都是十八九岁的天之骄子,玩心重,不想被管控。听说林素素家庭条件也很一般,全靠沈教授庇佑才来了帝理。花花世界迷人眼,多正常。 林哲庸的魂灵飘飘荡荡,随风而去,浮在头顶上。 他看见自己的rou体谦卑感激地微笑道:“谢谢老师,谢谢老师。她应该要有自己的空间,我只是想了解一下大概情况。” “麻烦您不要跟林素素说我来过。” 林哲庸自觉低微,不愿意进入林素素的社交圈给她丢人,所以不曾与艾伯特打过照面。但双方都知道有这么个人,只是极少联系。 林哲庸缓缓拨出那一串号码,耐心地等待。 “你好,我是林素素的哥哥。她给你meimei的礼物落在家里了,很伤脑筋,可以麻烦你代为转交吗?” “可我没有meimei。”艾伯特诧异极了。 “这样啊,表妹或者堂妹呢?” 艾伯特在电话那头道:“真的没有,是不是搞错了?” 这句话像蝴蝶的翅膀,扇起十万里外的龙卷风,在林哲庸心里狂乱地扰动。 这状况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那太抱歉了……”林哲庸柔声细语地说:“那我再问问她,打扰了。” 林哲庸倒宁愿他真有一个meimei、omegameimei、林素素的女朋友、未来的结婚对象。 可惜没有。 他为自己的迟钝和愚蠢而恸哭。 林哲庸捂着脸,在温热的手掌下挤落温热的眼泪。他想把林素素含进嘴里,与那些、这些全都隔绝开来。 多么简陋的避风塘!多么安全的港湾! 林哲庸后悔起自己做的每个决定。是不是就是他不切实际的期盼、经年累月的督促,把meimei逼进了死角,赶到了悬崖。 他小小的、可怜可爱的meimei哦,稚气羊犊般的meimei。四蹄无措地杵动地面,激起无数碎石屑,她咩咩地轻叫。哥哥我爱你,哥哥不要这样,哥哥我好累。 可自己耳聋眼瞎,什么都没发现。 这痛苦让他窒息。 林哲庸坍塌、半跪在地面上,发出撕心裂肺的绝叫。 他想自己不需要再去问沈蝶了。 他快疯了。 260. 沈蝶屈尊纡贵地和林素素接吻。 她感受到对方藏于唇舌后的抗拒,舌根欲弹而未弹,齿关欲合而未合,跃跃欲试地想要把沈蝶挤出去。 真调皮。 “哈,”沈蝶在林素素的唇间轻笑了一声,“不想这样的话就跪下吧。” 于是林素素脸色苍白地跪下了,麦色的皮肤匍匐在沈蝶的脚旁。一块野性的地毯。 沈蝶的裸体被细软的绳索勒住,像个被精心打包的包裹,即将被远游的行人带走。但没人可以带走她。 林素素愈低贱,压在她身上的分量愈重。 沈蝶连暴露出所有应该或者不该暴露的部位,都依然傲慢。这种傲慢应该被践踏、摧残,折磨成扁平的卑贱和低微。就像林素素一样。 事毕之后,林素素精疲力尽,同沈蝶一起倒在双人浴缸里,她对沈蝶和自己都无比恶心。 她既要控制力道,又要注意部位。 终于结束后,还要控制表情,不能做的太过明显,不然沈蝶会起厌。 倒还不如最开始,任由沈蝶来折磨。因为那样是被动,还能找找借口,说自己被逼无奈。 可如今施予者却是她,在实施过程中,她并不觉得快乐,也不觉得xiele愤。 她只是疲惫,然后是茫然,不知道自己是谁、在做什么。 沈蝶是一栋被迷雾笼罩的建筑,由权势和施虐欲构建,在用残酷和暴力凝筑成坚不可摧的围墙。 她被团团困住,无法脱身。 但在灵魂于迷雾中走失之前,林素素的脑海中总会出现林哲庸的脸。 林哲庸温柔地喊她的名字:“素素啊。” 而林素素握着这声音凝成的绳子一步步往回走。像一只腰上拴着红线、被放进迷宫里的蚂蚁,为了享用放置在出口处的香甜蜂蜜,伸着触角不停探路。 或许总有一天,它能走出去……对吗? 261. 沈蝶泡在质感如果冻一般的液体里,表情很是惬意。这让林素素想起凝固空气凝胶般的触感。 林素素知道那是什么,无比昂贵的速效修复液,穷人卖空财产也无法获得的救命良药,被沈蝶和自己用来泡游丝一样的肿痕。 真是穷奢极欲。 它验证了林素素曾经的假设:哥哥是否会消除掉所有伤痕后再回家? 会的,自己也在这样做。 林素素垂眸,从细白瓷的反光里窥见自己的脸和身体——完好无损的,没有问题。 “沈延又来找你麻烦了吗?” “嗯,不知道他怎么混进学校的。不过还好,可以应付。” “只是个废物罢了。”沈蝶不带任何感情地评价自己的侄子,“要留他一命,不然老爷子要发疯。” 你明明就在等他发疯啊。等他、他们都死掉,就没有人可以压住你了。 莫里斯用“老爷子”来催婚,实际上是告诉你人上有人。 但林素素不会说出来,她撩起眼皮、睫毛,露出安静的黑眼瞳,连笑容也浅浅,纯真地浮现于双颊之上。 “怎么会。”她说。 沈延想不开、想不通,混到她面前来。 这时候家世不重要,反正有艾伯特和沈蝶为她背书。林素素伙同一群“新朋友”,把暗戳戳挑衅找麻烦的沈延打的眼珠子都要飞出来。 alpha之间的争斗很像野兽,爪挠牙撕,血rou横飞。败者为寇,胜者为王。再倒霉一点儿的失败者则会自动雌伏于胜利者身下,成为具象化的一次性物品。 林素素踩着沈延的脑袋,把他的脸压变形,心里有许多暴虐的快感。仿佛脚底下的不是沈延而是沈蝶。 林素素在心里给沈蝶的死法簿又添上新的一页。 有麻烦吗?没有。 林素素甜蜜地笑了笑。 沈延是被谁纵成这副模样的呢,大家族的alpha就算再垃圾又能废物到哪里去,沈蝶只不过早早掰弯了他的根茎。 沈蝶不喜欢做选择题的ABCD选项,她要做填空题唯一的正确答案。沈延那beta父亲,连上族谱都为难,更别提继承家业。因此,只要沈延烂掉,便只剩下沈蝶一个。 不要说手里本来就只有一个名额,就算有十八个,也不会有沈延的份儿。 沈蝶很有魅力,对谁都彬彬有礼,公平交易。所以连林哲庸都没说她什么坏话。因为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rou体交易,还能帮忙躲避追债人的sao扰,已经算是极为划算的买卖了。 但沈蝶的礼貌带着漠视,像是从不把人放在眼里,除她以外的人都是动物、宠物、猎物。 她来了兴致就无伤大雅地宠爱一番;饿了就捉一只来杀掉,欣赏喷涌的血泉,享受新鲜的血rou;不耐烦了就重新捕猎一只来玩儿。 沈蝶就是这样的人。 林素素可以讨厌她,但是不能不怕她。 没人不怕她。 262. 林素素读高中时性格冷僻,家世也不出众,孤高地同几乎所有人保持距离,懒得搭理他们。 但升了学,她按了人际关系上的油门,生涩地学习如何插进别人的圈子,这感觉像性交的插入,还带着血淋淋的颜色。 所幸林素素天资聪颖,念书和念人的道理有许多共通之处,不多时便上了道,切入艾伯特的朋友圈时像一把淬火的刀锋切入黄油。 艾伯特与她互相需要,都想要杀掉沈蝶。 于艾伯特而言,沈蝶死了,把她的残尸挪开,就可以空出更大的利益蛋糕,让他从父权的重压下脱身,自立门户。 于林素素而言,沈蝶死了,她可以得到自由,得到喘息的空间。 两个人的目的一致,欲望也不冲突。利益是最好的驱动力,自然可以把友谊打扮的花团锦簇。 就差歃血为盟,结为兄弟了。 艾伯特肯定知道沈蝶和她微妙的关系,还有她的哥哥,那个在故事里任由摆布的哥哥。 那个故事太真了,沈蝶践踏林素素的尊严用力太狠了。但凡有一点敏锐,都不会觉得它是假的。 林素素也不避讳。 这是她交付的投名状,和沈蝶不共戴天的投名状。而沈蝶把这当奖状,林素素赤身裸体时就穿着这奖状。 半遮半露,似喜似悲。 多无力,多诱人。 “林素素,你和沈蝶在一起的时间很多,或许可以择机──” “不。” 林素素打断了艾伯特不切实际的遐想,富家子弟是这样的,再多的计划也不能磨去他们的天真。 “就是因为我经常和她在一起,才更没有可能性。我马上就要装配二代机甲了,整个年级独一份,哪里有这样的好事?你觉得是我控制它,还是它控制我。” 林素素冷漠地看着他:“早先就说好了,我布局你破局,你想好怎么做再说,不能让我一个人担风险。就算事情失败了,你最多是切割利益,被父亲救下,继续做上将大人的小宝贝,但我肯定得死。” 艾伯特眨了眨漂亮的黑眼睛:“你不要这么悲观,只要沈蝶死了,剩下的我可以收尾呀。你,还有你哥哥的安全,都没有问题。看不惯沈蝶的人不少,多的是人帮我们。她太贪婪了,吃掉地皮还不够,还想把触角伸向其他地方,连我父亲也深受其扰。” 然而林素素并不肯冒这样的风险,经历了林哲庸、罗兴、阿然等人,她对沈蝶的了解已经不能更深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