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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变得更复杂,配上亚群的浑厚高亢的声音,看起来倒是非常的震撼人心,具有很大的激励作用。只是毛兔看了就觉得头疼,实在是太复杂了,比之前的要高一个档次,不知道这时候他再拒绝还行不行。这时候一只有些粗糙的大手握上他攥紧的拳头,毛兔抬起头来,就看见雷默一直看着他,眼睛里满是鼓励。“别怕。”轻轻地一句话,毛兔的焦虑就被抚平了不少。他扭回头去认真地看亚群的示范,这时候他正重复着最开始的动作。毛兔能看得出来,即便是爱波利亚星球上每年专门培养出来的舞者,都没有亚群跳的好。亚群的动作流畅,而且有一种奇异的韵味在里边,仿佛能带动人的灵魂的那种感觉。有一瞬间,毛兔都觉得亚群这真的能与兽神接触了。只是兽人世界经历了几万年,还是没有证明兽神的存在,后来越来越多的兽人都不再相信兽神的存在了,毛兔所处的那个年代,只还有极少部分的偏远兽人部落,还信奉着兽神。“也别浪费时间了,直接让雷默上吧。”亚群跳完,直接说道。说的毛兔脸上一红,看来是昨日下午被他摧残的怕了。“好吧,你们绑吧。”毛兔一脸视死如归的样子,倒是把两人搞得有些尴尬。好不容易克服了异样的感觉,初始的时候,毛兔被雷默牵引着跳,身体有些僵硬,脑子里总是在看着前面的亚群,努力的记着每一个动作,但还是一点都没办法跟上。不过在十遍八遍过后,他记住了那些动作,但还是跟不上,想来要是他一个人跳的话,肯定还是跳的一团糟糕,不过窝在雷默的怀里,被动地跟着一遍一遍地重复着,渐渐的也能在一些动作的时候反应过来,跟上节奏。跳的次数太多,前面的亚群早就不跳了,而毛兔也不用在盯着前面的人,他闭上自己的眼睛,专注地感觉着雷默的动作,一遍一遍的重复,身体都累了也没有说要休息一下。毕竟主要出力的雷默都没有说累,自己哪里好意思说。索性就不去考虑,只管闭上眼睛,想象着自己的身体,手到哪里,思维就跟着到哪里,想的多了,也能下意识就记住这下原本对他很是复杂的动作。亚群就坐在一边看着,昨天的时候他才知道毛兔在跳舞这方面到底有多大的困难,也知道他本身其实很排斥这项活动,很少有人心甘情愿地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毛兔答应了,答应之后的所做所为足够让亚群刮目相看,没有一丝的不厌烦,虽然他也有抱怨,但在刚开始的时候还是一遍遍重复着那记不住的动作,动作虽然老忘,但记住的却做得非常的规范和到位,没有一丝的敷衍。祭舞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说,学习起来并没有毛兔那么困难,他们往往只需要跟着做上几遍,就能完全跳下来,只是少有人能做到毛兔这般规范的。眼前的毛兔,今儿早上早早就来了,从他跳的那遍的熟练程度来看,昨天晚上回去一定又练了很多遍。今天大早上来了,到现在还没有停下来休息过。但他能看得清,不算热的天气里,两人脖子上已经冒出了细密的汗珠。一直到日上正中,马上就要中午了,雷默才出口说道:“休息一下吧。”“好的,亚群快帮我们解开这藤条。”毛兔朝坐着的兽人说道。跳了一上午,胳膊都困的快要抬不起来了,不过效果还是比较满意的,他现在不用雷默带也差不多能跳得下来了。“怎么样,跳的差不多了吧?”亚群看着毛兔一脸轻松的样子,问了一句,到最后的时候,明显毛兔已经能基本跟上节奏了。“嗯,差不多了。”毛兔点点头,总算是把这件事给“糊弄”过去了,今天下午在稍微练习练习应该就差不多了。一只大手突然出现在他的肩膀上面,不轻不重的给他捏了捏了又酸又累的肩膀,舒服的毛兔眯上了眼睛,还指挥着说道:“嗯,再重一点,脖子也给我捏捏,真是累死了。”雷默笑着看他这般享受的样子,山洞里亚群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去了,只剩下他们两人。阳光穿进山洞,暖暖地照在毛兔的身上,再加上雷默给捏肩捏的很是放松,使得毛兔很想睡。“毛兔,先别睡,我们先回山洞,吃点东西可好?”雷默停下手中的动作,轻轻摇了摇毛兔的胳膊说道。毛兔艰难地睁开眼睛,乖乖地点了点头说道:“好,我们先回自己山洞吧!”然后站起来伸手使劲儿搓了搓脸蛋儿,才恢复了精神。“那我们回了啊,亚群。”毛兔朝他的临时师父亚群告别。“嗯,回吧,下午抽时间再稍稍练习几遍就行了。”有雷默在,亚群并不是很担心毛兔的祭舞。“亚群的兽形是什么呢?”路上走着的毛兔好奇地问道,这个人啊,优雅地超出他对这个时代这个部落的认知,毛兔忍不住好奇他的原型是什么。虽然经历了近万年的进化,兽人们渐渐拜托了原型的束缚和控制,但这些基因仍然时时刻刻地影响着他们的本性。“嗯?毛兔怎么想起问这个问题的?”雷默顿了一下,反问道。毛兔自然而然袒露了自己的好奇心,之后便听见雷默说出了一个名字。第31章第三十一章“南灵孔雀!”雷默说道。亚群,应该说是亚群的兽父和雌父并不是岚部落的人,机缘巧合来到了岚部落,并选择定居了下来。他的兽父的异常罕见的南灵孔雀兽人,岚部落的人包括见多识广的卡尔也没有见过这种兽人。南灵孔雀是一种极其美丽而由极其强大的动物,雷默还比较小的时候见过亚群兽父的兽形,有着狭长的极其华丽的紫色和青绿色组成的尾羽,很长很长,伸展开来就几乎能占到身体的一半左右。他还有岚部落兽人几乎都没有的翅膀,翅膀与尾羽相接的地方颜色相近,也是紫色和青绿色,而外边的部分则是鲜嫩的粉红色。静静站在那里的时候,族人大都惊叹于他的外表,不过也有少部分人提出,这般华丽的外形,还得拖着那么沉的尾巴,他能打到猎物吗?虽然大家稍微多想一点,就能想到,一个兽人带着一个雌性外出游猎一年多都没有丝毫问题,这个兽人的打猎能力就不用质疑。但是他们下意识的就想,这般漂亮的兽形,美则美矣,定是不利于打猎的。后来的时间就出乎了他们的意料,亚群的兽父展现了他极其强大的实力,他那华丽的翅膀飞起来的速度超越了大部分的野兽,掩藏在下面的是一双锐利的双爪,他能轻而易举地在草原上捕捉到一奔跑出名的小角羚羊,甚至他能躲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