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端的猎人往往以废物形象出现
最高端的猎人往往以废物形象出现
金色无疑是漂亮高贵的颜色,人类赋予它神圣的意味,它可以代表太阳,代表财富,代表身份……它是人世间最灿烂的颜色,没有人不喜欢它。因而鹤熙在狩猎时看到这么一匹金色独角兽的时候,热血倏忽沸腾了起来。 独角兽不会离群索居,这意味着她可以找到一群“财富”。鹤熙作为落魄贵族家的十几位继承人之一,面对这金色的马儿很难生出怜爱之心,她需要它。 只要捉住其中几只,财富地位可不就来了?她已有身份,没落贵族最不缺的就是故作姿态的矜贵,差的只是那支撑他们嶙峋傲骨的金子。 鹤熙迅速滚鞍下马,伏在灌木后面,借着重重枝干的掩映,她蹑着脚缓缓靠近。尖利的枝桠刮过她精心保养的皮肤——靠着美貌皮囊吸引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也是她的任务之一,而她一向完成得很好。鹤熙现在可没空在意这些,等她领着几匹金色独角兽回去,任她脸上十道八道口子,谁还敢说她是莱耶韦勒家的臭虫?她的家族将因她献上珍禽而重获圣宠。 不过可不是白日做梦的时候,她得谨慎、再谨慎。 金色独角兽难得,它们圣洁美丽,心灵纯白无暇。由于性格善良温顺,对生存环境要求极高,种族习性特殊,因此数千年来几乎灭绝,独角兽在森林隐秘处群居,轻易不会出现在人前。 鹤熙心想她真是撞大运了,千载难逢的机会就在她面前,她抚了抚胸口,隔着粗糙的亚麻衬衫,手心下的跃动仍如钟鼓响在她的耳边。 她匍匐着身子,脑中思考着捕猎后处理的顺序,独角兽的角最为珍稀,几乎万金难求,皮毛也价值不菲,因此她希望可以先杀死一匹,割下角剥了皮收纳起来,再想办法去生擒一只,她自认驯马技术不错,可是独角兽性子虽好,却是个轻易不让人骑的,因此如何带回来是个问题,生拉硬拽?不,她没有那个力气。 杀了也可以,鹤熙心想,倘若不能活着带回来,带着尸体那价值可就低得多了。她得想个办法哄骗一个。 那金色的灵兽悠然自得,低头嗅着紫色的野花儿,它看上去并不舍得伤害它,转头去吃碧绿的草——多么天真纯洁的灵兽啊! 斑驳光影中,独角兽的鬃毛真是漂亮,金光粼粼,折射着灿烂阳光,更显明媚。那浓密的毛发看上去就很柔顺,鹤熙真想亲手摸摸——她会摸到的。 片刻进食之后,它谨慎地抬起头,四处张望起来,鹤熙赶紧缩进灌木丛后,美丽的生灵来回踱步了须臾,这才迈开马蹄悠闲地往林间小道去了。 鹤熙猜它是偷偷出来的,年纪也不大,正是贪玩的时候。感谢上帝,让她遇到这么一只不谙世事的小东西。 恪守安全距离,它似乎一直没有发现鹤熙的存在,鹤熙匍匐在半人高的草后,已经进入了森林深处,鹤熙怕认不得路,边跟还边做标记,越荒无人烟她就越兴奋,这意味着她离“黄金乡”愈发近了。 脑海中已经浮现出纸醉金迷的奢华生活了。鹤熙屏住呼吸,憋得脸色潮红,由于太过激动会导致暴露自己,她需要克制。 但她不知道暗处已经有无数双眼睛注意到她了。 利箭破空而来,鹤熙听到风声,敏捷地滚了一圈,木箭擦过她的脸,半截没入土中,鹤熙眼珠一动,惊叹射箭者真是臂力惊人。转眼间她就被一群独角兽团团围住,鹤熙反应很快,赶紧扔掉了武器,举起手来装无辜。 “嘿,我没有恶意!”当然是假话,比起那纯真无瑕的独角兽,她的心脏透了,但她不得不这么做,她需要重振莱耶苇勒的旧日荣光。 被一群野兽围住的感觉并不好受,独角兽虽然温顺,但是一只给它一脚她也活不下来啊! 一声响亮的忽哨传来,独角兽群迅速分出了一道空隙,鹤熙盯着这裂缝,脑中反复思考着对策。 跑肯定是跑不过四条腿的,地形她也不够熟悉,唯一能指望的,只有这畜牲或许有怜悯之心。 可紧接着她见到了第二个不可思议之物——半人马,只在古老书籍和口耳相传的神话故事中才会出现的生物! 死了也值了。鹤熙觉得自己不枉此行,她见到了让人这辈子都不可能见到的风景。此时此刻,什么金银财宝都被她抛诸脑后,家族荣光?哪里比得上亲眼看到神话中的生物! 鹤熙只在故事中听过半人马的事迹。听说它们是奥丁的宠儿,天生骁勇善战,更是受到了阿弗洛狄忒的祝福,伴随着月神在森林中穿梭。如此美丽的精灵,深受森林里其他生物的喜爱,而它们和独角兽是近邻,常常相伴成群。不过近五百年来毫无踪迹,连尸体也不见,鹤熙一直以为是吟游诗人编出来的,就和狼人一样。 眼前的半人马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下,明亮的金发长长垂下,遮住不着丝缕的半身,隔着金色长发,隐约可见美丽的双乳和薄薄的腹肌。鹤熙大胆地打量着她,真是不可方物的美,她赞叹于大自然的偏爱,人类部分好看也就算了,结实健壮的身躯线条流畅,金色的皮毛更是得天独厚。鹤熙眼馋极了,她心想,能骑上一回真是没有遗憾了。 “卑鄙的猎人。” 鹤熙惊讶于她会说话,半人马与世隔绝,是怎么学会人类的语言的? “你会说我们的语言?谁教你的?” 她身后有一只半人马骄傲地说:“凯莎女王无所不能!” 哟,还是女王呢。鹤熙反客为主,与她攀谈起来:“你说凯莎女王?是怎么选举的?世袭的吗?还是谁厉害谁当?” “闭嘴,人类。” 凯莎女王身边的侍从呵斥她。 鹤熙抿起嘴,睁大眼睛无辜地看着她们,眼前的生物可掌握着她的命。 “是,凯莎女王。” 入乡随俗这个词在鹤熙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她可不想和这些手持武器的人马群对着干。 “我问什么你说什么,撒谎的下场,你不会想要了解。” 鹤熙胆子大,她打断对方:“不,你说说看,如果说了假话,会怎么样?” 名为凯莎的半人马高高在上,蹄子不悦地动了动,但眼前的人类颇为大胆,她欣赏勇者,比以前那些被一支箭就吓得屁滚尿流的猎人要出色得多。而且,这个女人看上去格外漂亮,又有胆识,又很聪明,还有野心。凯莎欣赏这样的人。 “人类,很好吃。” 实际上半人马不食荤腥,它们是高洁的,餐风饮露,不食人间烟火,凯莎撒谎了,但她觉得这无伤大雅,吓唬一个小小的人类而已。 鹤熙耸了耸肩,道:“看来下场很严重,好,你问吧。” “你们几个人来的?” “就我一个。” “目的?” “发财。” 发财?凯莎为这理由感到好笑,她不能理解人类对财富的追求,毕竟她们餐风饮露,也无需珠宝华服,虽然拥有数不尽的财富,但她并不觉得这些黄金有用。 “嫁人了吗?” “没……?” 鹤熙面色古怪:“你问这个干什么?你不会想……呃……我对你们半人马没有兴趣!” “哦?我还以为你在春季迈入我们的领地就是为了……不过没关系,我觉得你,甚好。” 谁知道你们在春季发情啊!鹤熙脸色微变,这倒是真的吓到了她。物种都不对吧?这种跨生物的交流通常不会有好下场,不会被诅咒吗?鹤熙从神话故事中汲取了太多不该获得的知识。 “我记错了,其实我有一个丈夫还有两个情人,生了三个孩子嗷嗷待哺……唉,女儿还在等我回家讲故事呢。” 凯莎上前两步,一道阴影笼罩了鹤熙,高大的半人马女王冷冷地说:“在我面前撒谎?你在蔑视我,人类。” “凯莎女王,您为什么不选择同种族做交流伴侣呢?”拜托这个体型差她真的会……这太奇怪了,鹤熙古怪地看着眼前的半人马,说:“这太荒谬了!” 凯莎绕着她踱步,慢悠悠地说:“想找个人类玩玩,听说人类花样很多。” “我还是个处女,没学过那么多花样,恐怕你要失望了。” “嗯,我可以教教你。” 鹤熙:“?” 她见财起意是不应该,但是碰上这见色起意的……可以说是棋逢对手,只是她出师未捷,对方倒是稳cao胜券,让鹤熙恨得牙痒。 “彦,带她去洗洗。” “是,凯莎女王。” 名为彦的护卫从林中踱步而来,持着弓箭驱赶着鹤熙,鹤熙拍拍裤子上的尘土,被彦推了个踉跄,她恼了,回头嗔骂:“我自己会走,小狗腿子。” “你说什么?”彦拉弓搭箭,对准了鹤熙的心脏。 鹤熙看了眼凯莎,对方无动于衷,作壁上观,看上去还饶有兴味,鹤熙看出来了,她就是一看戏的,指望不上,于是不得不低头:“我说我,行了吧?” “呵,人类。” 呵什么呵,狗腿子!鹤熙心里骂回去,但面上还是乖乖顺顺的,路过凯莎身边时,她顿了顿,问:“你会在什么时候杀了我?春天过后么?” 凯莎意味深长的目光如糖水一般包裹住她,女人显然对鹤熙很满意,毕竟鹤熙的美貌和她的财富成反比,鹤熙不喜欢炫耀自己的皮囊,但尤为珍重它,毕竟有时候美丽也能交易,恰如此刻,凯莎对她身体的垂涎正是她活命的资本。 “看你的本事了,小东西,如果你能在春天逝去之前让我开口询问你的名字,你就能活着。” 鹤熙叹了口气,彦催她赶紧走,再晚点就要入夜了,她怕狡猾的人类趁夜色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