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开局一把刀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85

分卷阅读585

    倒能放在床上?不过,幸好有这种双标型设计,否则,它一旦透过床掉进去,那温迪可就只有砍了这张床才能将光圈拿出来了。

“真麻烦啊……难道我一路都得拎着它吗?我又不是哪吒!”

温迪有点烦躁,坐回床上思考自己应该怎么办。

扔掉它是绝对不可以的,留在房间里也不够安全。温迪不相信这个游戏世界会限定在一所小镇,她说不定很快就会离开这个地方,她总得走的,难道走到哪里就把光圈拎到哪里?好麻烦啊!温迪抱着头很郁闷,她可不想走到哪都提溜着一个拖油瓶。她愁眉不展,手放在头顶,头脑飞速运转后倒是想到个主意。

这主意正是由她头顶的手产生的。

既然这个主角光环是从主角的头顶采集的,那她的头顶能不能放?

温迪一愣,接着尝试将一个光圈举起,轻轻放在自己的天灵盖上,接着她站起来,松手低头——地上不见光圈,它并未掉下来!温迪伸手摸了摸,发现它居然真的在自己的头顶悬浮起来!“我去,这也可以?”温迪哭笑不得,这样一来,她岂不成了主角光环的主人?难道,她也有一个故事吗?

温迪不欲多想,将第二个光圈放在自己头顶,没想到,第二个光圈也稳稳当当地悬浮着。她没有镜子,只能用手触摸来确认光圈的位置,它们果然放得很稳,比温迪用手拿还稳当。为了确认这个主角光环的稳定性,温迪还跑回床上躺下,结果,即便她躺在床上,这两个光圈依旧在她的头顶悬浮,除非用力一拽,否则不会主动从她头顶落下。

“这个设定不错耶!”温迪兴奋地自言自语,“主角就会有主角光环,那我戴了也会有吗?”

没人回应。

不过温迪不在乎,她继续乐滋滋地自说自话:“那我出去试验一下好了!”

当然她其实就是随便找个理由出门,从她离开森林到赶往小镇,再到等猎人将班吉尔和科兰蒂带回汉斯家,其实并没有过太长的时间。温迪立刻掏出银怀表看了眼现在的时间,才刚到下午三点,距离天黑还有好几个小时。她已经吃完午饭,肚子不饿,因此决定趁着入夜前的几个小时在小镇里逛一逛,熟悉一下地形。

这是温迪探索的第三个游戏世界,也是最热闹的一个游戏世界,在这里漫步,有一种穿越的错觉,还有许多友善的NPC互动,实在太新鲜了。而且,根据她的推测,一共要收集七个主角光环,前两个来得容易,后五个可就不一定了。既然连主角都得由她自己寻找判断推定,那就说明她应该会在游戏里待很长时间。

当然,温迪的日子不会过得太难,魔女贡献了许多珠宝和金子,换成流通币,买房都够了。

温迪不打算在这座小镇里定居,她发现路边有一家成衣店,决定进去买一套新衣服。

她从衣柜中挑选的是魔女库存里最不花哨的衣服,但这仍旧与温迪的审美背道而驰。

“太难看了。”她在心中吐槽。

没想到,当温迪进入成衣店后,她身上的衣服却遭到了店老板和伙计的一致好评,在经过温迪同意后,店老板捧着她袖子上的蕾丝花边,大声地赞叹着缝制这件短裙的师傅手艺。温迪顺口说道:“既然你喜欢这件衣服,那我卖给你呗,我不想要了。”

“真的吗?!”店老板兴奋不已。

温迪惊了:“你真要啊?”

店老板也惊了:“您不卖吗?”

“卖卖卖。”温迪点头,这件衣服过于奢华,行动不便,且太过艳丽,她不喜欢。

但是这件款式显然符合店老板的喜好,且衣服上点缀着许多金丝和珍珠,都是贵重物品。

所以,她不喜欢,也不会将它贱卖。

温迪出了身上的短裙,在这里买了一双新靴子和两套衣服,外加3枚金币,12枚银币和70枚铜币。她并不清楚市价,不太懂这身衣服卖这样的钱值不值得,但根据她定房的钱来看,住一晚上等房间只需要交纳5银币,吃午饭只用了40铜币,所以,她的收获还不错。加上温迪本来就不想要留下这套衣服,因此,她算是白赚。

在交易的过程中,温迪以自己是外地人的理由,打听了一下当地物价。

1枚金币相当于25枚银币,一枚银币相当于100枚铜币,如此换算。

温迪没有铜币,所以多跟店老板换了一些。

在糖果屋的魔女卧室中,温迪也捡到不少流通币,有银币20枚和金币17枚,剩下的她全部留给班吉尔科兰蒂这对兄妹。毕竟她还收了一些珠宝和未铸的金子,这些钱够她舒舒服服在这个游戏世界里浪了,没有必要再去多拿。话说回来,她还真羡慕魔女,钱多到只收金币和银币,而铜币则干脆没有,这小日子过得还真够舒服的。

“这是3奥里,12第纳尔和70个福里斯,请您收好。”店老板数出钱交给温迪。

他说的称呼是货币单位,奥里指金币,第纳尔指银币,福里斯则是铜币。

第410章

温迪上下摸索没找到放心的兜,索性又跟店老板要了个荷包。

她打算买来着,不过店老板说荷包便宜,送给她。

“谢谢。”温迪换了一身衣服,穿上新靴子,另一套衣服也已经装好,提溜走就行。她又在成衣店里转悠了一圈,感觉自己真的没有再看中的衣服,便离开了。温迪又在街上逛了一圈,但小镇里的店铺不多,东西也很少,温迪算是看看热闹尝了点新鲜就不想再继续逛了,她想回去,主要是想回去吃晚饭。

不知道是否因为她饿了,一路上就比较关心那些正在吃东西或是拿着食物的人。等她走回旅馆前,正好发现旁边的饭店里走出了一位老人,老人手中提着三个巨大的布袋,从布袋里传出nongnong的香味。温迪立刻换方向,改由旅馆前的台阶转向走进饭店里。她今天中午就是在这家饭店里吃的午饭,味道还算不错,价格也很公道。

一个伙计刚刚将老人送出门,见到温迪,认出她的脸,赶紧跑过来迎接。

他将温迪引到了包间中,温迪点好菜,让他先去传达,再来送水。

伙计点点头答应,迅速跑了出去。

他对温迪毕恭毕敬,因为今天中午她就很大方地给了他饭钱八分之一的打赏,总数不多但很慷慨,伙计除了送水送菜就没再附送别的服务,但拿的钱却和被其他人呼来喝去时一样多,他当然会更喜欢温迪这样的顾客。伙计将菜单送到厨房,很快跑回了包间,给她送上一杯温水。

“刚刚你送走的那个老人,好像提着三个布袋,我闻到好浓的香味啊,他买了什么?”

温迪没有铺叙太多,开门见山地询问那个老人在饭店里购买了什么东西。